首页 > 政务公开 > 罗湖区重大行政决策专栏 > 2022 > 修订《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住“双区”建设的重大战略机遇,促进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高质量发展,健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制度,解决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修补完善代建管理不足,结合工作实际,修订了《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
2022年6月决策草案
2022年6月征求公众意见
2022年9月合法性审查
2022年10月提交区政府集体讨论
2022年10月向区委请示报告
2022年10月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本次《代建制办法》修订围绕近三年来代建项目存在代建单位审批流程较长、合同违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现行代建制度的决策程序、最新政策衔接、合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优化。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以及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电话:0755-25666814部门: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邮箱:lh_fgj@szl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