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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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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市、区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召开听证会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计划于2022年7月29日(星期五)上午9:30,在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8楼A会议室召开《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代建制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议题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代建制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中公众较为关心的问题进行听证。听证的主要议题包括:

  (一)取消代建项目通过预选招标的方式选取代建单位是否合理?

  (二)新增代建单位信用档案制度是否必要、合理?

  (三)代建项目前期工作和各阶段办理审批手续的主体规定是否合理?

  (四)本次代建制修订中,代建管理费用取费标准的调整是否合理?

  二、听证会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用现场听证方式,由听证组织机关指定听证组主持,在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8楼A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参加人员名额

  由于受听证场地所限,本次听证会确定部门陈述人1名,非部门陈述人名额8至10名。

  四、听证报名方式以及非部门陈述人筛选原则

  有意向作为非部门陈述人参加听证会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请在7月5日前向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递交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中说明针对本次听证事的基本意见。申请参加听证人数超过非部门陈述人名额时,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将采用摇号方式,从申请参加人中确定听证代表作为非部门陈述人参加听证,同时在听证会举行20日前在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官方网站公布听证参加人员名单,并在听证会举行10日前向听证参加人员送达听证通知书。

  五、其他

  (一)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应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中应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还需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听证代表可以自行参加听证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应严格按照最新防疫政策有关要求,提前准备好要求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其他未尽事宜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将通过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和罗湖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8楼。

  联系人:舒工,联系电话:25666814

  邮箱:lh_fgj@szlh.gov.cn

  

      附件:

  1.听证会主要议题及相关条文

  2.《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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