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圳市罗湖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问答解读

来源:罗湖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集体资产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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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请问企业国有资产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答: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二)问:请问《深圳市罗湖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适用于哪些企业?

  答:本办法适用于直管企业、所属企业(以下统称“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1.直管企业是指由区政府出资并授权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区国资监管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

  2.所属企业是指直管企业下属的各级国有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

  (三)问:请问国有企业的设立、增减资本、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重大事项需经过怎样的审议程序?

  答:直管企业的设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事项,由区国资监管部门提出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报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所属企业的设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事项,由直管企业提出方案,报区国资监管部门核准。

  (四)问:请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包括哪些?

  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其它支出,主要用于推动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五)问:请问直管企业的投资决策需经过哪些前置程序?

  答:开展前期可行性研究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专家评审;根据需要聘请有资质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或专项审计。

  (六)问:请问国有企业能否为自然人提供借款或担保?

  答: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得为自然人和无产权关系的法人提供借款或担保。

  (七)问:请问直管企业编制年度薪酬总额预算方案应考虑哪些因素?

  答:直管企业应综合考虑年度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目标、劳动生产率、员工薪酬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编制后报区国资监管部门核准

  (八)问:请问内外协同的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包括哪些方面的监督?

  答:建立健全内外协同的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形成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察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全面覆盖、制约有效的监督体系。

  (九)问:请问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的哪些重要事项写入公司章程?

  答: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十)问:《深圳市罗湖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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