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2025年度文体类资金政策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5万元以内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该项资料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关键主体部分不允许分包。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且投标总价不高于项目预算金额。
三、供应商投标文件要求(均需加盖公章)
(一)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二)供应商情况介绍;
(三)报价明细清单;
(四)项目服务方案:
1.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制定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包括对本项目工作的理解、实施内容、实施方法、实施计划、措施保障、人员安排等;
2.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响应、人员安排情况进行说明;
(五)质量保障措施:
1.投标人对服务团队的管理机制;
2.投标人对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
(六)相关项目经验证明等资料(如有)。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八)提交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成立不满一个月或者上述人员入职不满一个月的,投标人应提交承诺函并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九)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按本公告“二、”、“三、”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四、评定方式:评审定标
五、投标文件提交(或者报价)
截止时间:2026年2月9日16点50分(北京时间)
地点:http://zfcg.szggzy.com:8081/
请在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版全套加盖公章后扫描,以压缩打包方式抄送至邮箱lh_czysjx@szlh.gov.cn,并在邮件正文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六、公告期限
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9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6楼
联系方式:0755-88160981
2.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话:0755-88160981
九、附件
附件1: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2:询价响应函
附件3: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附件4:分项报价清单表
附件5:供应商情况表
附件6:供应商同类型业绩情况
附件7: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
附件8:工作初步方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