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罗湖区重大行政决策专栏 > 2025 > 修订《深圳市罗湖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罗湖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与监督,保障政府物业资产完整和安全,推动政府物业资产的合理配置、高效使用和规范处置,实现政府物业资产的保值增值,罗湖区产业空间服务保障署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组织修订《深圳市罗湖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圳市罗湖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八届1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深圳市罗湖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为规范和加强罗湖区政府物业资产的管理与监督,保障政府物业资产完整和安全,推动政府物业资产的合理配置、高效使用和规范处置,实现政府物业资产的保值增值,罗湖区产业空间服务保障署(原罗湖区机关物业办,现已更名)开展了《深圳市罗湖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办法及细则》)修订工作,形成了《深圳市罗湖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等“1+8”制度成果。现对《深圳市罗湖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解读,8个配套实施细则由罗湖区产业空间服务保障署另行制定。
电话:0755-82259571部门:深圳市罗湖区产业空间服务保障署邮箱:lh_wyb@szl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