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机关物业办关于召开《深圳市罗湖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等“1+8”制度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罗湖区机关物业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6-26

  为有序推进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机关物业管理办公室定于2025年7月22日在罗湖智汇大厦(原罗湖商务中心)27楼会议室召开《深圳市罗湖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等“1+8”制度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机关

  深圳市罗湖区机关物业管理办公室

  二、听证目的

  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对《深圳市罗湖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等“1+8”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内容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等“1+8”制度。

  四、听证事项依据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的确定

  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听证记录员和旁听人员,确定方式如下:

  (一)听证主持人。由听证组织机关指定。

  (二)听证陈述人。由听证组织机关的工作人员担任。

  (三)听证参加人

  1.受听证会场地局限,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为11名;凡是罗湖区内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申请为听证参加人。

  2.申请人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罗湖智汇大厦(原罗湖商务中心)27楼会议室,如实填写本人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建议等。

  3.经确定的听证参加人,听证组织机关将在听证会举行的10日前向其送达《听证通知书》及听证事项内容、依据、理由、具体地点等材料。

  4.听证参加人原则上根据申请人类别和申请时间顺序综合确定。

  (三)旁听人员

  1.受听证会场地局限,本次听证会旁听人员不超过3人。

  2.凡是罗湖区内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申请为旁听人。

  3.旁听申请人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罗湖智汇大厦(原罗湖商务中心)27楼会议室,如实填写本人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建议等。

  4.旁听人原则上根据申请人类别和申请时间顺序综合确定。

  六、申请截止日期

  参加听证会申请截止日为2025年7月9日。

  七、参加听证会须知

  (一)经确认的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准时到场参加听证;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应针对《深圳市罗湖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等“1+8”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四)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时,应当遵守听证纪律。对违反听证纪律的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其离场;

  (五)如会议时间、地点调整,具体时间、地点以《听证通知书》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2251033

  听证会地址:罗湖智汇大厦(原罗湖商务中心)27楼会议室

  未尽事宜参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文件予以确定。


深圳市罗湖区机关物业管理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