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罗湖区重大行政决策专栏 > 2023 > 罗湖区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罗湖区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行为,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渠道,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深府办函〔2022〕23号)等文件规定并结合罗湖区实际,组织起草了《罗湖区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湖区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罗湖区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八届第五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罗湖区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政策解读2023年11月29日,罗湖区人民政府出台《罗湖区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现就相关重点问题进行政策解读。
电话:0755-22185629部门: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邮箱:lh_zjzb@szl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