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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00754246XE/2026-0008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6-05-27
名称: 2026年度罗湖区养老服务跟进推广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27
主题词: 自行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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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罗湖区养老服务跟进推广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7  浏览次数:-
(2026年度罗湖区养老服务跟进推广项目)

2026年度罗湖区养老服务跟进推广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罗湖区养老服务跟进推广项目

(二)预算金额:不超过48万元

(三)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二、采购需求

(一)养老服务有关工作跟进

对标深圳市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按照市考区和区考街道有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绩效考核指标,配合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调研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收集整理市区政策落地实施情况及群众意见建议,为完善制度机制提供专业建议。

1.跟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协助做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日常建设运营管理工作,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掌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情况,包括:①协助区、街道开展新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选址调研、建设进度跟进、项目验收等工作,协助推动各街道不断完善“四级养老服务体系”;②协助做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日常管理,通过走访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质量调研;③协助做好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的区级统筹活动,如居家护老者培训等项目;④协助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驿站建设。协助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驿站选址、建设、验收,搜集整理相关数据和资料。

2.跟进养老机构建设运营管理。协助做好养老机构日常建设运营管理工作,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掌握养老机构建设、运营情况,包括:①协助开展养老机构建设。对接有意向举办养老机构社会主体提供政策解读、场地选址及建设跟进服务等,并指导其做好项目建设及养老机构报备等相关工作。②跟进养老机构日常服务,通过定期走访、调研已运营养老机构,掌握其日常管理、服务情况,指导其规范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

3.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①参与“两床合一”床位试点建设,调研家庭养老床位服务需求,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②组织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沟通交流,提升一线护理人员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

(二)养老服务工作推广

1.为市民提供养老政策咨询、办事指南、设施及服务推介等服务,有效促进养老服务需求与资源精准对接,为居民获取养老、敬老、助老综合信息提供帮助。

2.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资源。收集、统计全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基本信息、助餐点、适老化改造、居家服务等动态信息,协助老人获取政策规定的各种养老服务资源和服务,促进养老服务需求与资源精准对接。

3.推广养老服务工作。①协助开展全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信息统计和分析,联合街道、社区宣传推介社区养老服务,配合开展区级为老服务项目。②收集和掌握国家、省、市、区有关养老服务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开展日常业务培训、养老服务政策宣传解读、老年人权益保护宣传、养老反诈宣传等。③宣传和推广居家养老服务,通过社区活动、媒体宣传、口碑传播等多渠道宣传,让更多老年人了解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和优势。④开展深圳市养老机构地方标准宣贯,通过组织培训、讲座、经验交流等方式,让养老服务从业者掌握和发挥地方标准作用和实施成效。

(三)服务要求

1.组建项目团队,且团队有不少于3名具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社会工作、养老服务等领域工作经验或资格证书的人员全程跟进负责该项目,实时与区民政部门对接养老服务跟进推广相关工作。

2.服务机构应定期走访了解社区养老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协助完成选址调研、建设进度跟进、项目验收等工作。服务期内现场走访、调研座谈等不少于20次。

3.依据养老机构建设标准相关文件,实地走访调研罗湖区新建养老机构项目建设情况、床位建设、规划布局等;实地走访调研罗湖区已建成的养老机构服务和规范化建设情况。服务期内现场走访、调研座谈不少于20次。

4.调研收集整理其他省、市、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与模式、运营与管理、收费与政策支持等信息动态,为制定政策文件提供参考。服务期内不少于4次。

5.组织养老机构、社区长者服务设施开展养老服务相关宣传。通过活动、培训、媒体宣介等方式,向老年人及居民宣传养老反诈知识、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法规政策、民政地方标准等。服务期内开展不少于10次宣介、座谈、培训等活动。

6.收集我区养老机构和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社区长者服务站、长者饭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小区长者服务点等养老服务设施信息,以及适老化改造、高龄津贴等政府有关养老福利的信息,为有需求的老人进行咨询和推介。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关键主体部分不允许分包。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五)经营范围有相关主营业务(营业执照未注明经营范围的须在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打印许可经营信息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七)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且投标总价不高于项目预算金额;

投标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上要求。

四、供应商投标文件要求(均需加盖公章)

按以下顺序排放投标文件并扫描PDF电子版:

(一)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二)供应商情况介绍;

(三)报价明细清单(须对照招标文件中服务事项清单等内容逐项报价,并载明相关税费汇总形成投标总价);

(四)项目服务方案:

1.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制定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包括对本项目工作的理解、实施内容、实施方法、实施计划、措施保障、人员安排等;

2.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响应、人员安排情况进行说明。

(五)质量保障措施:

1.投标人对服务团队的管理机制;

2.投标人对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

(六)相关项目经验证明等资料(如有);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八)提交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成立不满一个月或者上述人员入职不满一个月的,投标人应提交承诺函并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九)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按本公告“三、”、“四、”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纸质版标书需准备六份在系统截标后48小时内邮寄至联系地址。

(十)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五、评定方法

本项目采取“公开征集-评审定标”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给供应商打分,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后,平均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供应商(最高分相同的,价格低的中标)。

六、投标文件提交(或者报价)

截止时间:2026年6月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网站

七、公告期限

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1日

八、联系方式

(一)单位名称: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

(二)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69号福利大厦一期罗湖民政局505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郑先生,0755-22185842。

九、附件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罗湖区民政局

2026年5月27日



附件:

1.附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docx

2.附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