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梧桐公馆项目占用城市绿地、迁移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总章置地有限公司
(三)申请事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10.4㎡;迁移城市树木3株(含行道树3株),不涉及古树名木、大树、老树。
(四)项目位置:莲塘街道仙桐路东侧。
(五)种植地点:罗湖区东湖街道沙湾路新建二水厂东北侧约100米。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梧桐公馆项目占用城市绿地、迁移城市树木事宜于2026年2月26日至3月4日通过现场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3月16日至3月22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
联系人:邓工,电话:25666202。
(二)电子邮箱反馈:
附件:1.项目位置及实施范围图。
2.迁移树木种植地点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总章置地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