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沙湾河深圳水库截排工程施工总承包III标段尾水工作井占用城市绿地、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文体和水务工程管理中心
(三)申请事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28.6㎡、迁移城市树木6株、砍伐城市树木5株,不涉及古树名木、老树。
(四)项目位置:罗湖区东湖街道沙湾路以东、沙湾海关缉私分局南侧
(五)种植地点:沙湾新建二水厂东北侧约100米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沙湾河深圳水库截排工程施工总承包III标段尾水工作井占用城市绿地、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于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 9月 21日通过现场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5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
联系人: 邓工 电话:25666202
(二)电子邮箱反馈:
lh_cgj@szlh.gov.cn。
附件:1.项目位置及实施范围图。
2.迁移树木种植地点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文体和水务工程管理中心
2025年9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