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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 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2018年是我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年。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技术难度高、时间跨度长,质量控制是保证污染普查完整性、代表性、准确性、可靠性和科学性的基石,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因此,制定完善的质量控制方案,对普查全过程实施质量监督,确保入户登记质量和污染源核算质量十分必要。为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审核、现场核证、抽样评估,提高普查质量及效率,我局将按要求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
为确保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罗湖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技术服务项目需求书(详见附件)向各单位公布,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请各单位于2018年8月20日24时(北京时间)前将项目投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反馈至lh_hsj@szlh.gov.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路2003号环保大楼5楼505
联系电话:22742363
传真:25666101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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