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教人〔1993〕38号)及《关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9号)等文件精神,经省教育厅组织评审,下列同志通过了2021年特级教师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26日至8月3日止,共7个工作日。若对评审通过的特级教师候选人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或候选人所在单位、深圳市教育局、罗湖区教育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深圳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人事处)(福田区市民中心二楼)
联系人:林媛媛,马阳;联系电话:88101537,88125350
2.罗湖区教育局党建人事科
地址: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1113室,电话:22185750
联系人:王建波,程红梅
附件:2021年罗湖区特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候选人名单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