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深入推动政府会计准则有效执行,我局按照法定程序对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办(水贝社区工作站、新村社区工作站)、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办(莲花社区工作站、畔山社区工作站)、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办(湖容社区工作站、东门社区工作站)、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分局(莲塘派出所、笋岗派出所)共4家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和罗湖投控置地有限公司1家重点企业开展了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工作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从检查结果来看,被检查单位均按照有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会计信息质量较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部分单位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不规范,财务审批不够严谨或未执行事前审批程序、存在入账不及时、合同管理不够完善、原始凭证的审核与监督不规范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定,我局已对相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