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责任科室 |
1 | 主要宣传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法律法规。 | 1、街道机关、 社区工作人员、股份公司工作人员 2、居民群众 | 街道纪工委 (区监委派出组) |
2 | 主要组织指导保密宣传工作。组织保密干部学习国家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和法律意识。 | 1、街道机关、社区工作人员 2、辖区人民调解员 3、居民群众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3 | 主要负责党工委学法及各类法治理论教育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做好相关法治教育活动及普法先进的经验推广工作。 | 1、辖区全体党员 2、街道全体公务员 | 党建工作办公室 (组织人事) |
4 | 主要普及宣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加强工会职责宣传,增强职工对工会的认同感和归宿感。 | 1、辖区基层工会干部 2、企业职工 3、居民群众 | 党建工作办公室 (工会) |
5 | 青少年禁毒宣传 | 1、青少年 2、青少年法定监护人 | 党建工作办公室 (团工委) |
6 | 主要宣传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 | 1、街道妇联、各社区妇联 | 党建工作办公室 (妇联) |
7 | 主要宣传普及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重点是宪法、民法典、刑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信访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 | 1、街道机关、社区工作人员 2、辖区人民调解员 3、居民群众 | 综合治理办公室 (司法所) |
8 | 主要宣传普及刑法、国家反恐怖主义法、国家安全法、禁毒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1、街道机关、社区工作人员 2、辖区居民群众 3、物业公司 | 综合治理办公室 (综治) |
9 | 主要普及宣传城市居民委员会选举组织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普及国家、省、市关于民政、救济、赈灾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 | 1、居委会成员 2、社会组织成员 3、居民群众 | 公共服务办公室 (民政) |
10 | 主要宣传普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 1、街道机关、社区工作人员 2、居民群众 | 公共服务办公室 (计生) |
11 | 主要宣传普及国家、省、市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文物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深入学习宣传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 1、街道机关、社区工作人员 2、居民群众 | 公共服务办公室 (文体站) |
12 | 主要宣传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开展国防法、国家安全“五法”普法宣传,宣传环保水务、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出租屋管理条例、居住证暂行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 | 1、街道机关、社区工作人员 2、辖区群众居民 3、辖区生产经营单位 | 应急管理办公室 |
13 | 主要宣传普及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是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 1、街道机关、社区工作人员 2、辖区居民群众 3、物业公司 | 城市建设办公室 |
14 | 主要宣传普及深圳市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土地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 1、辖区居民群众 2、辖区生产经营单位 |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综合行政执法队) |
15 | 主要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深圳特区绿化条例、行政处罚法、广告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 1、辖区居民群众 2、辖区生产经营单位 |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城管) |
16 | 主要普及劳动合同法、深圳市员工支付条例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 1、辖区企业及员工 | 公共事务中心 (劳保所) |
17 | 主要宣传普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通则、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消防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继承法、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 1、棚改工地员工 2、棚改当事人 3、社区工作人员 4、辖区居民群众 5、辖区企业员工 6、社区调委会、辖区物业管理处人民调解员 7、在校学生 8、股份公司 | 各社区工作站 |
咨询电话:综合治理办 0755-822037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