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在罗湖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现报告罗湖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2023年11月16日,罗湖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罗湖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要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的审议意见。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部署安排,坚决扛起审计整改的政治责任,全力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强调要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区政府八届55次常务会议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部署,强调要破解屡审屡犯难题。区委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要强化跟踪问效,不断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工作机制。
各部门、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要求,采取有效举措,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整改责任压得更实。被审计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等方式,逐项逐条、分类施策狠抓整改落实;认真查找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形成问题整改、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的工作闭环,切实提升治理效能。二是整改督促更加高效。区审计局印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管理办法,推进审计整改“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全周期管理,采取提前介入、重点指导、专项监督和“回头看”检查等方式加强跟踪督办,强化整改台账“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动态跟踪管理,有力提升整改成效。三是整改长效机制更显成效。区委、区政府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提升治理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区政府强化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的绩效考核,区督查部门每月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区审计局汇编并通报审计发现问题及情况,督促各相关单位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着力破解屡审屡犯难题。进一步强化审计与人大监督、组织部门的贯通协同,深入推进“纪审联动”“巡审联动”,推动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取得新突破。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罗湖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涵盖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政策落实和重点专项、国有资产、政府投资等五个方面内容,涉及63个整改事项、37家整改责任单位。从总体情况看,审计整改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24年1月底,5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各整改责任单位采取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加快项目进度等方式积极推进整改,整改金额合计26,741.8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0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资金管理及清理盘活方面
(1)非税收入滞留专户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整改情况:自2022年底起非税收入系统上线后,非税收入清算户已取消,非税收入直接上缴国库。2023年以来持续开展清算户清理工作,已全额上缴清算户余额651.10万元。
(2)应缴疫苗款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已完成整改。区疾控中心整改情况:按照《罗湖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管理办法》要求,积极做好疫苗出入库核算和款项催收工作,已督促各接种单位上缴2022年底前形成的疫苗款项11,328.60万元。
(3)应缴财政款、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13个单位积极清查应缴财政款和项目结余资金,已清缴资金1,330.26万元,其中上缴财政1,314.87万元、调整账务15.39万元,做到及时清理、应缴尽缴。
2.关于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决算方面
(1)未将土地出让支出全额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整改情况:在编制2023年预算时,已将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整备、房屋征收等土地储备相关项目预算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加强土地出让支出预算管理。
(2)上级转移支付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整改情况:一是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会同区残联将残保金预算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二是在2024年部门预算中设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完整、准确反映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
(3)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使用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整改情况:一是在编制2023年预算项目时开展自查,及时纠正并正确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二是开展全区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人员能力培训,加强2024年预算编制指导,统筹各预算单位严格预算编制、规范使用科目。
3.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方面。
(1)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未开工且当年不具备开工条件项目问题,已完成整改。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2个项目开展,2023年已取得开工复函并施工进场。二是通过加强政府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专项债项目储备,提高专项债储备质量。三是印发关于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全面提速的通知,推动加快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2)个别专项债券资金支付时未达合同条件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水务局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按照合同条款要求等进行资金支付,确保专项债券资金管理规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内部控制管理方面
(1)个别单位采购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发展研究中心、区土地整备中心整改情况:一是修订2项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不同实施方式的项目情形和采购程序,明确可以适用直接确定供应商的情形及程序。二是完善采购业务流程及分工职责,强化自行采购内部控制。三是在课题管理办法中明确第三方每年申报原则上不超过三次,控制采购风险。
(2)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发展研究中心、区工商联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1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包括重大支出事项在内的议事规则。二是加强内控制度学习,完善业务流程,规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行为。
2.关于预算执行及财务管理方面。
(1)预算管理不够严格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就业促进中心整改情况:一是对列支非本单位费用问题,印发1项采购管理办法,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规范采购行为,并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二是对部分公用经费在预算准备金列支问题,严格规范预算准备金使用范围,2023年未再发生类似情况。
(2)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罗湖区中医院、罗湖医院集团整改情况:一是对个别账务处理不符合经济实质问题,对2023年账务进行以前年度调整处理30.34万元,与和顺堂公司拟定新合作协议,不再产生中医扶持发展基金。二是对人员离职未按规定退回相关补助款问题,已督促相关人员全额退回或缴纳剩余补助款18.61万元,并持续优化补助发放管理。
(3)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问题,正在整改中。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情况:一是对预算单位间长期挂账问题正在整改中,7个单位已清理预算单位间长期挂账139.98万元,其中上缴财政63.84万元、调整账务76.14万元;7个单位对剩余挂账502.26万元正在推进清理中。二是对未及时核销款项问题正在整改中,区应急管理局已全额核销预付账款333.05万元;笋岗街道办对剩余挂账679.98万元正在推进清理中。三是对无预算支出形成挂账问题已完成整改,清水河街道办对以前年度挂账进行调账处理,自2023年起严格执行预算规定,严禁无预算挂账。上述问题中,剩余挂账因历史遗留问题,涉及机构改革或撤销、资料缺失、基建款项挂账、其他预算单位对外借款等情况,短期内清理难度较大,各单位将继续规范往来款项管理,逐步清理消化挂账。
3.关于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1)个别供应商资格审核不严格问题,已完成整改。水田小学、翠园东晓创新学校整改情况:严格加强采购管理,加强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查及情况调查,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平性。
(2)部分采购程序执行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就业促进中心、区发展研究中心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采购管理相关制度,2023年起严格按照时限签订合同。二是在采购管理制度中完善采购程序,明确采购各方及资料保管责任,并加强自行采购过程管理,确保采购决策过程的真实性、完整性。
(3)个别合同履约监管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发展研究中心整改情况:一是完善1项专家库运营管理办法,加强专家库日常管理。二是在今后签订合同中提出成果质量要求,对成果不达标的可终止合作,加强合同履约监管。
4.关于部门工作执行方面
(1)垃圾分类服务监管执行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笋岗街道办整改情况:一是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实地监督,要求第三方增加督导员并加强巡查引导,提升服务质量。二是督促第三方按合同约定落实垃圾分类服务,并根据履约情况进行扣款。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执行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笋岗街道办整改情况:2023年完善现场检查方案,根据年度计划安排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将执法检查的必查项目全部列为检查内容,并完整、全面记录现场执法情况。
(三)政策落实和重点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城中村综合整治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未科学制定分期分类推进策略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整改情况:将科学制定工作计划、提前谋划项目,充分发挥指挥部办公室的督导推进作用。2023年牵头开展了9个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均高分通过市考核验收。
(2)项目推进工作存在不足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建筑工务署整改情况:一是对部分项目未能按期入场问题,已按要求完成项目招标并进场开工,深化施工图设计,科学合理管理项目,目前涉及项目均已竣工验收。二是对项目结算送审工作普遍滞后问题,认真分析下浮率项目结算工作耗时长的根本原因,责成各单位按实确认工程量、加快结算报审工作,截至2024年1月底,已完成竣工验收的19个项目已全部报送结算审核。
(3)部分项目工程管控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建筑工务署整改情况:一是对未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程序问题,完善1项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工作指引,加强前期工作并提高施工图纸准确性,完善合同范本并增加设计变更相关条款,规范设计变更工作及程序。二是对工程存在质量瑕疵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纠正整改,对监理单位按合同进行处罚,并压实各参建单位责任,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切实提升项目工程质量。
2.关于医疗卫生服务方面
(1)智慧医院一期信息化项目建设陷入停滞问题,正在整改中。罗湖医院集团整改情况:已多次发函督促项目建设方,持续进行磋商、谈判,计划对已实现功能进行结算、对未交付及未实现功能进行核减,妥善解决后续验收问题,争取项目尽快结项。若谈判无法达成一致,下一步将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2)区中医院同时期同种药品采购单价高于区人民医院问题,已完成整改。罗湖医院集团整改情况:一是成立集团中药饮片管理小组,向供应商发布调价函并回函同意调价,分阶次降价211个品种,实现集团内精品中药饮片价格一致。二是完善中药饮片采购流程,制定《中药饮片调价管理制度》,规范药品调价审批标准作业程序。三是一体化管理下属各成员单位的药品采购及流程,统一采购价格,建立长效机制。
(3)区干部体检服务未据实结算问题,已完成整改。区人民医院整改情况:一是经与区保健办沟通,2022年多结算费用将于2023年干部体检费用结算中抵减扣回。二是对结算统计工作量有误等问题进行修正,完善并上线体检系统新功能模块,完善体检信息数据,提高数据的准确性。三是加强体检数据每月汇编及核对工作,按约定与区干部保健办进行据实结算。
(4)个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罗湖医院集团、区妇保院整改情况:一是制定1项保安服务项目管理制度,规范保安服务项目管理工作。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审查安保人员排班情况及实际在岗情况,按照安保人员实际在岗情况支付劳务费、服务费,确保费用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
3.关于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方面
(1)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录入信息不完善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一是对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录入平台问题,已将7个产业用房信息录入平台并作为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二是对信息更新维护不及时、不准确问题,已及时更新24个产业用房信息、纠正重复录入的3个用房信息,将加强平台建设运维及信息管理,确保平台信息及时准确更新。
(2)个别产业用房空置时间长,使用效益低问题,已完成整改。区企业服务中心整改情况: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已引进相关企业入驻上述2处产业用房,目前我区纳入市产业用房用地供需服务平台管理的项目空置率已低于5%。下一步,将深入了解企业产业空间具体需求,会同产业部门定期推送相关租赁信息、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实现产业空间供需信息的高效对接。
4.关于水务执法和安全生产方面
(1)偷排行为处罚力度不足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水务局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排水行政执法工作,连续两年将排水类执法作为年度执法重点领域,并结合排水专项行动,严格查处违法行为。二是按照市水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等清单,依法实施水行政执法。三是加强排水普法宣传,加强违法行为的事前防范。
(2)水务安全生产监管不够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水务局、区水污染治理中心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建设单位及时整改,约谈新开工项目并要求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二是组织安全管理培训,增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三是加强水务工程安全生产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压实各参建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5.关于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仍需加强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就业促进中心整改情况:一是对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严格贯彻执行就业创业政策,加大相关补贴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发放各类补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对个别项目支出情况公示不到位问题,已在罗湖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示,后续将按该流程完善项目信息公示,进一步加强就业资金管理。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方面
(1)土地整备、房屋征收项目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土地整备中心整改情况:一是对个别地块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移交问题,2处地块已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并完成移交,涉及土地面积2261.19平方米。二是对个别房屋征收项目未及时进行项目结决算问题,2个项目已完成财务决算并出具报告。
(2)临时用地管理不完善问题,正在整改中。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一是对部分临时用地到期后未收回问题正在整改中,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提请分管区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协调整改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底,20宗超期占用临时用地中,已完成清理收回入库7宗、补办手续2宗。剩余11宗用地情况较为复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各街道办正在进行分类处置,尽快完成用地收回工作或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对个别储备土地到期后未及时收回入库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土地整备中心已完成相关地块收回入库手续。
(3)城市更新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正在整改中。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整改情况:一是对个别项目未按规定提供资金监管保证问题正在整改中,已多次约谈督促并发函至实施主体,督促尽快盘活资金、早日提交保函,因房地产下行压力等原因导致该公司现金流严重紧张,将持续跟进督促、加强资金监管。二是对部分资金监管保函未及时续期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项目实施主体已全部提交最新银行保函。
(4)居住用地供应计划任务未完成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已完成更新整备需供应居住用地4公顷、旧住宅区改造供应公共住房类居住用地6公顷的任务。
2.关于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
(1)部分资产存在长期闲置、未处置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一是对物业资产长期闲置问题,区就业促进中心已利用闲置物业引入人力资源领域企业,并签订就业创业促进平台框架协议。二是对资产报废后长时间未处置问题,区妇保院已终止仓库租用合同,对报废物资设备进行了处置。
(2)部分资产未完善调拨手续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就业促进中心整改情况:已将143项固定资产调拨至区人力资源局,完善调拨手续。
3.关于国有企业管理方面
(1)个别国企预算未经批复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国资局整改情况:已将全部区属国企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审核并批复2023年度罗湖城发公司预算方案中已包含罗保公司预算,并召开区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专题会议,持续加强预算管理。
(2)资产基础管理不扎实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国企整改情况:一是对长期投资账实不符问题,加强资产基础管理,已完成账务调整4,276.17万元。3家公司根据企业股权情况调整长期投资账务,做到账实相符。二是对固定资产、货币资金账实不符问题,加强资产盘点和对账工作,已完成账务调整5,859.89万元。1家公司对持有的4套房产调整入账;4家公司对持有的拆除物业调整账务;2家公司调整账面银行存款;1家公司对睡眠银行账户完成销户。三是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规范账务处理,已完成账务调整2,766.29万元。1家公司按照3年受益期对装修的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摊销;1家公司将长期股权投资调整为往来款核算;3家公司对购置资产登记为固定资产。
(3)资产实物管理不到位问题,正在整改中。各相关国企整改情况:一是对部分物业被转租问题正在整改中,罗湖城发公司加强物业租赁后续管理,7处物业已收回或终止租赁合同,1处物业合同已到期并将公开招租;对剩余1处菜市场物业,因涉及民生需求,将继续约谈承租户商议解决方案。二是对部分资产未能找到实物问题已完成整改,2家公司完成资产盘点,核清资产情况并找到相关实物,对资产进行固定资产损失核销记账,加强资产管理。三是对个别资产使用效益不高问题已完成整改,2家公司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制定使用计划,合理使用资产。
(4)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国企整改情况:罗湖投控公司加强公务用车统一管理,规范用车申请、审批和登记工作;罗保公司修订1项车辆管理制度,优化用车管理流程,加大车辆登记台账监督力度。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文体类)管理方面
(1)个别合同条款不合理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建筑工务署整改情况:已督促代建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从代建管理费中支出相应费用,并出具合同整改说明。在后续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过程中,加强合同条款把关,避免出现不合理条件。
(2)项目施工管理存在不足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建筑工务署整改情况:一是对个别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不规范问题,已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纠正,并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改大排查,督促参建各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对部分项目施工质量存在瑕疵问题,已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修复工程质量瑕疵,将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控。
2.关于社区公园类投资项目管理方面
(1)标底编制工作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整改情况:已开展项目结算编制工作,以最终结算审核金额为准,将持续提高项目的施工图编制质量,加强标底编制及审核工作,确保暂估价比例在规定范围内。
(2)监理费计算系数取值不准确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整改情况:已按规定计取监理费专用调整系数,已付合同款中未出现超付情况,将持续加强工程服务费测算工作。
(3)合同服务内容存在重叠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整改情况:在项目财务竣工决算时核减重复计取的竣工图编制费用,将以节约政府投资为原则,持续加强合同管理。
(4)设计变更管理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整改情况:在项目过程中为消除安全隐患,经协商一致后进行了设计变更。已根据合同约定去函设计单位,要求做好项目管理、提高设计水平,并在后续合同中约定出现此情况的具体违约金额及违约责任,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工作。
三、正在整改事项原因分析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结果来看,各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整改,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大部分整改事项均取得较好成效。
截至2024年1月底,《罗湖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有6个事项正在整改中,主要为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智慧医院一期信息化项目建设陷入停滞、部分临时用地到期后未收回、城市更新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涉及12家整改责任单位。未整改到位原因如下:一是部分事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体量大、涉及面广等情况,需要长期推进整改。如: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问题,涉及情况复杂、资料缺失,短期内清理难度极大。二是部分事项受客观因素限制且涉及多个主体,短期内整改难度较大。如:部分临时用地到期后未收回问题,剩余11宗用地涉及多种复杂情况,多个部门正在进行分类处置。三是部分事项情况和原因较为复杂,需稳妥有序推进。如:信息化项目建设陷入停滞、城市更新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对方企业存在经营困难或现金流紧张等难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化解矛盾、序时解决。
下一步,区政府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有关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严肃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对后续整改事项,相关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深挖问题产生根源,分阶段制定整改措施和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区审计局持续加大跟踪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尽快整改到位、提升整改实效。区政府将继续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推动相关单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努力实现整改一个事项、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切实把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为罗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