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统战部发布日期:2025-09-10

名 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统战部关于印发罗湖区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区知联会与区政府有关部门专项对口联系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统战部关于印发罗湖区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区知联会与区政府有关部门专项对口联系方案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统战部 发布时间: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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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府办〔2025〕2号

 

各有关部门:

  现将《罗湖区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区知联会与区政府有关部门专项对口联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统战部

2025年3月3日

 

罗湖区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区知联会与区政府有关部门专项对口联系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区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区知联会与区政府有关部门专项对口联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建立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对口联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扎实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党领导下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具体安排,有利于促进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有利于民主党派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有利于科学民主决策和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区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和区知联会主动担当作为,围绕区中心工作,加强与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合作,通过参政议政、课题调研、民主监督、社会服务等多种形式,形成信息共享、资源互补、深度融合的工作合力,共同为罗湖加快创建“三力三区”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区政府各部门要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大局出发,努力为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地履行职能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分工安排

  为便于工作联系,加强交流协作,根据区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区知联会界别特色、优势领域等实际情况和政府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明确此次专项对口联系分工安排如下:

序号

区各民主党派、

区工商联、区知联会

区政府有关部门

具体事项

1

民革罗湖总支

区司法局

组织成立清水河总部新城民革法律服务队,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化解城市更新、工程建设、物业管理等矛盾纠纷。

2

民盟罗湖总支

区司法局

发挥“黄丝带帮教”基地桥梁纽带作用,共同把帮教工作落细落实。

3

民建罗湖总支

区金融服务署

调研罗湖区深港跨境养老金融示范区建设。

4

民进罗湖基委会

区教育局

调研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国际化发展及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5

农工党罗湖总支

区卫生健康局

调研罗湖区医美产业发展,包括产业规范化发展、产业监管、产业消费力发展等。

6

致公党罗湖总支

区发展改革局

调研低空经济产业生态建设。

7

九三学社罗湖基委会

区卫生健康局

调研加快推进医养融合,提高居家健康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8

台盟罗湖小组

区企业服务中心

开展政策宣讲与解读、调研台企需求、组织考察产业园区等。

9

罗湖区工商联

区金融服务署

为进一步构建多层次的银企合作平台,共同推动金融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联合举办“银企对接 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活动。

10

罗湖区知联会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调研罗湖文体旅游产业发展。

  区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区知联会与区政府部门的联系范围不限于以上表格中的安排,区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区知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直接联系区政府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直接联系区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区知联会。

  三、主要做法

  (一)区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区知联会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对口联系工作,指定一名班子领导分管,确定具体联络机构和联络人,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建立有效联系方式,及时与对口联系的政府部门(以下简称对口联系部门)交流有关信息。

  2.把对口联系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其重要信息来源和工作渠道作用。

  3.通过对口联系部门组织召开的座谈会、通报会、协商会和调研报告等渠道,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

  4.积极参加对口联系部门组织的重要专业性会议,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在对口联系的区各民主党派(以下简称对口联系党派)、区工商联、区知联会内部广泛征求意见。

  5.对口联系党派、区工商联、区知联会重要专业性会议和重大调研、考察活动,应主动邀请对口联系部门派员参加。

  6.及时总结对口联系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提高实践水平。

  (二)区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对口联系工作,指定一名班子领导分管对口联系工作,将其纳入本部门重要日程安排,确定具体责任科室和联络人,落实工作责任。

  1.建立有效的联系方式,定期向对口联系党派、区工商联、区知联会交流有关信息、通报有关工作。

  2.定期向对口联系党派、区工商联、区知联会通报有关工作。

  3.重要专业性会议和重要政策、规划、措施的制定,可邀请对口联系党派、区工商联、区知联会负责人参加,征求意见建议。

  4.有关考察、调研、检查活动,可邀请对口联系党派、区工商联、区知联会派员参加;重大课题可开展联合调研,也可委托进行专题调研。

  5.就对口联系党派、区工商联、区知联会组织的调查、考察等活动,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对其需了解和所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复反馈。

  6.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区委统战部,抄送区政府办公室。

  (三)区委统战部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协助开展对口联系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1.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推动建立对口联系具体工作机制。

  2.共同督促对口联系双方落实工作责任,必要时开展对口联系工作的专项检查。

  3.视情召开对口联系工作联席会议,沟通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4.视情开展业务考察学习交流和培训工作,提升对口联系双方工作能力和水平。

  5.指导对口联系双方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6.提供必要的政策指导,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有关各方要高度重视对口联系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为工作开展提供便利。

  (二)对口联系双方可建立具体工作制度,如重大事项咨询及通报制度、参与调研制度、互访制度等,确保对口联系工作取得实效。

  (三)对口联系双方应密切沟通协商,相互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对口联系工作。

  (四)以上主要做法为原则性要求,对口联系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细化对口联系的具体项目、内容、形式和程序。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统战部关于印发〈罗湖区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区级组织建立对口联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罗府办〔2022〕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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