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2023-01-04

名 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罗湖深港深度融合发展区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罗湖深港深度融合发展区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

来源: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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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府〔2022〕44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加快罗湖深港深度融合发展区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9日

加快罗湖深港深度融合发展区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3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与市委“1+10+10”工作安排,加快推动罗湖深港深度融合发展区建设,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一国两制”,突出深度融合、聚焦人才发展、坚持结果导向,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立足“中央要求、湾区所向、港深所需、罗湖所能”,弘扬“先锋精神、奋斗文化”,努力将罗湖打造为深港深度融合发展的“桥头堡”和“引擎区”。

  (二)发展目标

  以9.5平方公里口岸片区为核心,充分发挥罗湖口岸、文锦渡口岸、莲塘口岸联通深港的重要作用,辐射带动罗湖全域(78.75平方公里)高质量发展。到2023年,罗湖深港深度融合发展区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依托全市深港合作专班机制,建立与香港北部都会区发展顺畅的沟通渠道。深港跨境消费、跨境贸易、跨境金融等领域发展成效初显,科技、人才等高端要素加快集聚,交通、文化交流、医疗教育等领域一批示范项目建成,两地规则制度衔接取得突破,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有序衔接,罗湖深港深度融合发展区建设成效初显。

  二、工作举措

  (一)实施基础设施联通行动,打造深港交流交往门户枢纽

  统筹推进口岸、道路、城区环境品质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通片区对外交通瓶颈,做强港式生活核心圈优势,提升深港跨境要素流动支撑保障水平。到2023年,罗湖口岸、文锦渡口岸升级改造取得突破,国际化街区建设等一批示范项目建成,城区对港人港企吸引力不断增强,宜居宜业宜游水平不断提升。

  1.加快罗湖口岸升级改造。保留罗湖口岸联检楼,积极协调推动罗湖口岸升级改造,实施“合作查验、一次放行”或更加便捷的通关模式,打通深港要素跨境流动“大动脉”。(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2.加快文锦渡口岸升级改造。积极协调推动文锦渡口岸生鲜货运转移至莲塘口岸,实施口岸整体升级改造,释放连片产业潜力空间,探索打造专业服务业跨境经营区,助力深港产业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3.实施深南东路东延工程。项目西起经二路,东接延芳路,横穿猫窝岭,全长约553米(隧道段长315米),双向四车道。建成后将有效优化莲塘口岸片区路网布局,提升交通出行效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4.实施罗沙路复合通道工程。项目西起沿河路,东至深盐二通道,全长4.5千米,快速路双向六车道。建成后将提升罗沙路道路通行能力约65%,极大提升莲塘口岸片区对外交通出行能力,为片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5.推动地铁17号线(一期)建设。线路起于深圳火车站西侧,北至平湖上李朗站。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罗湖口岸片区轨道交通辐射能力,促进深港两地人员、资金等要素便捷流动。(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6.开展口岸片区小运量轨道连通研究。研究通过小运量轨道接驳,串联口岸与周边轨道站点、核心商圈,提升城区主要节点到各口岸互通效率,便利港人港企来罗湖发展,支撑构建港式生活核心圈。(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7.建设莲塘段边界线双拥共建示范带。对深圳河莲塘段全长约3公里边防线内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包括边界道路改造、景观升级工程等,打造深圳河滨水活力带莲塘示范段。(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8.打造罗湖国际化示范街区(一期)。对宝安南路、嘉宾路、书城路等路段实施品质提升,对海翔广场、嘉宾公园、城市天地广场实施公共节点改造,推动片区国际化水平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二)实施人才交流畅通行动,建设深港融合发展人才高地

  充分发挥罗湖优势,积极主动对接香港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强化与香港在科技、金融、教育、医疗等领域产学研合作,聚焦人才引、育、用、服全链条,协同香港北部都会区发展,打造高水平人才高地。到2023年,初步构建“人才政策+服务专窗+互动交流”常态化人才服务体系,吸引一定规模港籍人才在辖区工作、生活。

  9.出台港籍人才发展专项政策。制定面向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专项政策,吸引创新创业团队落地罗湖。支持区内企事业单位与香港高校及科研机构共建实验室,共同承接科研攻关项目。(责任单位:区人才工作局、区科技创新局、区人力资源局)

  10.实施港籍人才服务计划。以罗湖人才集团为载体,积极承接港籍人才服务工作,提供高层次人才猎聘、招才引智服务,积极开展深港人才联合培养项目。(责任单位:区国资局)

  11.实施港籍人才住房保障计划。通过住房配租或租房补贴的方式,为来罗湖工作的港籍人才提供公共住房保障,打造人才宜居、宜业的创新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局)

  12.设立港籍人才服务专窗。推动在罗湖率先建设一个港籍人才服务专窗,推动在条件成熟的街道复制推广。(责任单位:区人才工作局)

  13.运营德勤大湾区双创中心。依托已成立的德勤大湾区双创中心,为大湾区的企业家和人才建构交流合作的舒适空间和服务。(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4.运营香港工商专业和青年团体罗湖服务中心。依托已成立的香港工商专业和青年团体罗湖服务中心,为入驻的香港团体及其会员企业提供共享办公、政策咨询、创业就业、法律增值、多元化投资推介等五大方面服务。(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

  15.建设深港青年创客中心(暂定名)。推动罗湖口岸西侧闲置土地开发建设,充分发挥紧邻罗湖口岸和深圳火车站的独特优势,打造集工作、生活、休闲于一体的复合空间,服务深港两地青年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三)实施要素跨境融通行动,促进深港深度融合发展

  聚焦港人港企来深就业创业以及生活感知较强的社会民生领域,积极推动要素跨境便利化。到2023年,跨境数字人民币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试点场景进一步丰富,部分领域要素融通取得突破进展。

  16.积极争取跨境药械通。探索允许使用已在港澳获批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先进治疗方法在罗湖试点使用。推进大湾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便捷流动,为在深香港居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罗湖监管局、罗湖医院集团)

  17.实施跨境数币通。策划举办深港通关数字人民币全域消费嘉年华活动。推进商业银行对在罗湖的港人适当放宽数字人民币支付限额。探索数字人民币多边货币桥在常态化商业运用。(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署)

  18.推进跨境信用通。在金融服务、政务服务领域推动1-2个跨境信用改革试点项目落地,助力港人港企更便利获取更高信贷额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19.探索跨境数据通。围绕“跨境药械、跨境消费、跨境征信”等领域,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研究。(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四)实施产业发展共融行动,培育深港科技合作新生态

  聚焦罗湖“7+1”产业定位,发挥金融、商贸等产业优势,推动与香港优势产业互补衔接,谋划打造若干深港合作示范产业项目,助力香港北部都会区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建设。到2023年,人民南港式消费集聚区初具规模,城区产业发展更具韧性、更有活力、更具竞争力,推动罗湖积极构建创新驱动型未来都市产业体系。

  20.规划深港未来产业园。发挥“过境”土地B1地块独特的区位优势,探索采用深港合作开发,共建两地产业协同合作的示范园区,争取税收、跨境贸易等特殊政策,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链接地。(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21.推动低效空间“活化”。依托口岸片区存量优质物业空间,充分发挥罗湖毗邻香港优势,对接香港文化创意、旅游消费、生活餐饮等领域资源,导入港式元素,盘活低效空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22.推动深港保险服务创新。推动香港保险机构在罗湖设立办事处、服务中心,探索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方式,为粤港澳大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署)

  23.推动深港贸易便利化。建设国际进口冷链食品供应链服务平台。探索支持商业银行直接或与依法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探索数字人民币资本项下资金跨境转移可行性。(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金融服务署)

  24.推动深港专业服务集聚发展。依托高端楼宇资源,打造专业服务业集聚楼宇,探索建立高度便利化的香港专业人才执业制度。(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局)

  25.推动深港创新创业联动发展。为香港数码港、科学园等优秀初创企业提供落地罗湖的服务和相关政策支持。对创新创业基地、香港青年创业团队给予扶持。积极争取“深港创新圈”资助计划项目落地罗湖。(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26.打造深港国际消费示范区。加强深港两地在跨境消费、金融商贸、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打造业态丰富多元、制度灵活开放的国际消费中心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金融服务署)

  27.打造湾区商业消费旗舰。实施万象城升级改造,通过打造大湾区最高端、品类最丰富、服务最优的购物消费中心,提升万象城商圈吸引力。(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

  28.建设国际艺术博览交易总部。加快至正大厦建设进度,设立至正艺术博物馆。探索艺术品以保税模式入境展示,建立艺术品交易便利机制,推动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五)实施公共服务交融行动,便利港人来深生产生活

  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深度对接香港教育、医疗、就业等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营造趋同香港的生活环境,构建深港居民宜居宜业新空间。到2023年,打造一批公共服务领域示范项目,为来罗湖就业、生活的港人提供丰富、便利化的公共服务。

  29.加强深港教育交流合作。推动粤港澳姊妹学校走向深度融合,形成品牌。支持我区民办学校开办港籍班,积极推动引进社会力量投资创办一所国际学校。(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0.争取深港医疗转诊服务。争取将罗湖区人民医院纳入香港病人转诊服务深圳定点的医疗机构。推进深港共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制定深港通用病历话语体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罗湖医院集团)

  31.建设人民南片区港医医疗平台。依托人民南医疗资源,打造港医医疗平台,助力香港医生北上发展,为湾区居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卫生健康局)

  32.实施深港职工就业服务行动。加强与香港工联会驻深办事处联系和协作,摸清在罗湖区港人职工的状况及需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为港人职工提供各类服务。(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33.运营深港长者服务中心。建成新家园港澳长者内地安老服务中心,为港澳长者提供具体事务办理、心理疏导、家庭关系协调等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34.开展深港家庭新里程服务。与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业合作,持续做好深港跨境学童及家庭服务,强化居深港人在后疫情时代的家庭功能。(责任单位:区妇联)

  35.建设深港家事调解服务中心。在深港联合家庭比较集中的社区设立首批深港家事调解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家事调解合作新路径,加强法律援助服务,保护好跨境家庭及婚姻双方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妇联)

  36.开展港人社区融入服务。针对港籍人员的需求,拓展港人参与社区治理路径,撬动社会组织、婚姻登记、民生微实事等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民政服务。选取港人聚集的社区,依托民生微实事可视化品牌项目,开展港籍元素街区建设,打造罗湖社区深港一条街。(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37.推进深港政务“一站式”服务。优化整合现有政务服务资源,提升港人港企办事体验感。推动在口岸周边区域、港人聚集的社区设立服务点,提供更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六)实施文化交流心融行动,增强港人对祖国的向心力

  深入挖掘罗湖文化旅游资源,打造深港文化交流载体平台,以活动促交流、以交流促心融,促进两地同胞尤其是青年的相互了解与信任,增强港人对祖国的向心力和认同感。到2023年,一批深港交流交往示范项目建成,培育打造一批具有罗湖特色的深港交流活动品牌,促进两地在广泛领域交流合作。

  38.建设罗湖深港深度融合展示交流中心。在罗湖口岸片区建设深港深度融合展示交流中心,涵盖展示、交流、展陈等功能,为深港两地青年交流、交往提供优质空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39.建设罗湖深港妇女儿童交流活动中心。依托罗湖妇儿大厦,建设涵盖跨境学童服务、深港家庭交流等功能的深港妇女儿童交流活动中心。(责任单位:区妇联)

  40.实施“港澳学子罗湖游”行动。依托已缔结的港澳姊妹学校,组织“港澳学子罗湖游”系列活动,进一步引导香港青年学子走进罗湖、了解深圳、融入湾区。(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团区委)

  41.实施“展翅计划”实习行动。发动辖区金融保险、公共服务等领域企业,开发优质实习岗位,为在校大学生搭建就业实习的平台。(责任单位:团区委)

  42.举办深港城市/建筑双城双年展(深圳)。在粤海城·金啤坊(原金威啤酒厂)举办第九届深港城市建筑双城双年展(深圳),展示深港、中国乃至全球城市化进程和人居状态。(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43.开展“深港文化月”交流品牌活动。围绕美术、摄影、书法等艺术门类,打造“深港文化月”交流品牌活动。办好岭南文化艺术季。举办一系列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深港文化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联)

  44.开展深港智库交流合作。举办深港智库交流论坛、建立港籍专家库,重点研讨香港建设北部都会区建设等热点问题,为深港建设出谋划策。(责任单位:区发展研究中心)

  45.开展深港保护生态环境交流。启动香港新界东北堆填区现场臭气联合监测与评估工作,推动改善堆填区周边深港两地空气质量,为片区发展奠定良好生态基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深港口岸经济带分指挥部统筹,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要细化工作计划,倒排工期,明确分管领导、责任人,并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分指挥部办公室,分指挥部会议定期调度。

  (二)强化督办检查评估。分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区委(政府)办抓好督查督办,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协调推进,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定期跟踪评估,视情况进行全区通报。

  (三)加强宣传公众参与。加大宣传力度,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运用全媒体手段,在各类宣传平台上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深港融合发展,畅通意见反馈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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