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2019-05-10

名 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建设2019年度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建设2019年度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05 AI脑图

罗府办函〔2019〕178号

  《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建设2019年度重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发改局反映。


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建设2019年度重点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报告、市政府工作报告、市考区绩效考核任务、区委工作报告、区政府工作报告的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建设整体规划要求与实际情况,制定2019年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建设重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高质量完成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报告、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区委七届五次全会报告、2019年区政府工作报告、区2019年重大专项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中对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建设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及市领导调研产业带时提出的工作要求。基于产业带建设综合规划以及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19年产业带建设工作重点围绕优化运行机制、强化空间拓展、提升综合环境、突出招商引资引智等四个方面继续推进建设工作。

  二、具体工作任务推进

  (一)优化运行机制。

  1.优化大梧桐新兴产业带管理。

  将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建设指挥部与市重点区域笋岗-清水河片区开发建设分指挥部合并,调整与优化为市重点区域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开发建设分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区发展改革局为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建设统筹部门,下设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建设事务中心,承担指挥部办公室管理与服务日常事务,并重新梳理与对接市重点区域考核指标的督办与报送。(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完成时间:2019年6月30日前)

  2.开展产业规划、空间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和报批工作。

  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调整范围后的大梧桐新兴产业带产业规划、空间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提请区政府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报市重点区域开发建设总指挥部审批。(责任单位:区土地与空间资源研究中心;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创新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区金融服务署、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完成时间:2019年9月30日前)

  3.优化产业带建设与运行机制。

  全新组建辖区平台公司,打造集投资、开发建设、运营于一体的重点区域建设及城市运营商。平台公司重点承担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招商引资与园区运营管理,以及产业引导基金运营等。(责任单位:区国资局;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创新局,完成时间:2019年3月31日前,此项工作列为区2019年重大专项工作督查考核目标任务)

  (二)强化空间拓展。

  4.完成红岗国际创新广场一期土地出让。

  (1)完成红岗国际创新广场一期地块(原华润五丰、深业泰富返还用地)招拍挂工作。先行开展符合净地条件的06-08-01-01和06-08-01-02两个地块的招拍挂程序;立即启动影响06-09-01-01和06-03地块的清水河暗渠(箱涵)局部迁改工作,在箱涵迁改完工前45日同步开展该两个地块的土地招拍挂程序。(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创新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完成时间:2019年10月31日前,此项工作列为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市政府工作报告、区2019年重大专项工作督查考核目标任务)

  (2)开展影响06-09-01-01和06-03地块出让的清水河暗渠(箱涵)迁改技术方案与防洪评估论证工作,制定暗渠(箱涵)迁改方案,并根据方案组织实施,力争4-6个月腾让地下空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协办单位:区司法局、区水务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区土地整备中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清水河街道办,完成时间:2019年10月31日前)

  5.推进红岗国际创新广场二期、三期用地释放。

  (1)完成红岗国际创新广场建设范围内深燃集团3.5万平方米到期土地(H404-0062、H404-0010)收回工作;继续加快推进深长实业2.06万平方米国有出让土地(H404-0069)收回工作。(责任单位:区土地整备中心;协办单位:区司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清水河街道办,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此项工作列为区2019年重大专项工作督查考核目标任务)

  (2)完成深燃集团预H404-0114、预H404-0127两块土地(7490平方米)违法建筑清拆工作,依法依规收回土地。(责任单位: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协办单位:区司法局、区土地整备中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清水河街道办,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3)推进清水河油气库范围内深燃集团H404-0113(2.17万平方米)土地整备收回工作。与被征收人协商土地整备补偿安置事宜并开展三次谈判工作,根据协商结果制定土地整备方案。(责任单位:区土地整备中心;协办单位:区司法局、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清水河街道办,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4)完成《红岗国际创新广场二、三期空间布局规划和开发控制导则》编制工作,推动空间布局规划与城市设计前置,确保红岗国际创新广场整体效应。(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此项工作列为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市政府工作报告工作部署督查考核目标任务)

  6.完成《清水河科创智慧城综合规划》,开展清水河片区法定图则修编。

  加快推进《清水河科创智慧城综合规划》修改完善,出台《清水河科创智慧城综合规划》正式成果;将清水河片区法定图则修编纳入2019年法定图则修编计划。(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协办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此项工作列为区2019年重大专项工作督查考核目标任务)

  7.推动城市更新项目产业空间释放。

  (1)加快产业带范围内城市更新项目建设与空间释放,启动水贝国际珠宝交易广场二期、富宝化纤、清水河国际汽车物流产业园四期等更新项目开工。(责任单位: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完成时间:2019年9月30日前)

  (2)强化产业带城市更新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论证、产业监管,积极与城市更新项目衔接,布局新兴产业发展,推动2个以上专业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协办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服务署、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此项工作列为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决策部署督查考核目标任务)

  8.推动城中村综合治理与产业发展整合。

  结合城中村综合治理的实施计划,推动股份公司与产业部门合作打造专业园区。在产业带建设范围内未纳入城市更新项目的城中村中,合作共建人才公寓。(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协办单位: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和建设局、清水河街道办、东晓街道办、东湖街道办、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完成时间:2019年10月31日前)

  9.推动鹏基工业区综合整治,打造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1)取消鹏基工业区城市更新计划。(责任单位: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协办单位:区科技创新局、莲塘街道办,完成时间:2019年5月31日前)

  (2)编制鹏基工业区综合整治规划方案,明确需整治楼栋、整治内容需求,并梳理下一阶段具体工作任务,细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分工和节点目标。开展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持续引进深港合作创新项目。(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协办单位: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建筑工务局、莲塘街道办、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完成时间:2019年6月30日前,此项工作列为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决策部署督查考核目标任务)

  10.推动地铁14号线清水河站周边区域列入重点更新单元计划。

  加快推进清水河站周边区域重点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按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分期分步选择主体组织实施,与清水河站建设同步进行。(责任单位: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协办单位:清水河街道办,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11.推进清水河供港活畜中转仓搬迁。

  协调市商务局加快推动活口仓搬迁工作,根据市商务局统筹安排,争取明确活口仓的选址、搬迁时间节点,助力笋岗—清水河片区统一规划和科学开发建设。(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12.推进小坑工业区用地收回工作。

  加快推进小坑工业区内违建清拆并做好场地移交工作,依法依规推动被罗盛公司非法占用的小坑水库地块的收回工作。(责任单位: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协办单位:区国资局、区司法局、区土地整备中心、清水河街道办,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13.推进清水河实业公司地块收回工作。

  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推动清水河实业公司地块收回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并于9月30日前完成清水河一路道路建设相关用地的整备工作。(责任单位:区土地整备中心;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市规划和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清水河街道办,完成时间:2019年9月30日前)

  14.推进深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H404-004宗地200.7平方米土地收回工作。加强与深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协商谈判力度,加快推进H404-004地块回收工作。(责任单位:区土地整备中心,完成时间:2019年9月30日前)

  15.推动澳康达更新单元A、B地块更新单元用地的贡献释放和地面建筑拆除工作。

  (1)推动促进澳康达更新单元A、B地块更新单元贡献释放河道用地和地面建筑拆除工作,加快协调更新单元主体完成场地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协办单位:清水河街道办,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2)待法定图则批复完成后,根据土地征收流程,提出土地整备解决思路,制定实施计划和周期,确保河道动工前完成土地整备和场地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土地整备中心;协办单位:清水河街道办,完成时间:2019年9月30日前)

  (三)提升综合环境。

  16.加快清水河片区道路交通建设。

  (1)成立破解清水河片区土地权属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工作组,研究推动解决制约片区基础设施建设的瓶颈问题。(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清水河街道办,完成时间:2019年6月30日前)

  (2)加快清水河片区清一路、清五路、广清-环仓路建设,完成清一路、清五路南延段建设。(责任单位:区建筑工务局,完成时间:2019年9月30日前,此项工作列为区2019年重大专项工作督查考核目标任务)

  (3)推进清二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9月底前完成清水河二路建设全部前期技术工作。(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前期办),完成时间:2019年9月30日前,此项工作列为区2019年重大专项工作督查考核目标任务)

  (4)推进清三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年底前完成清三路的初步设计及概算修编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此项工作列为区2019年重大专项工作督查考核目标任务)

  (5)在目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的清水河二路、清水河三路及规划建设的环仓南路、油气路等道路设计中融入5G商用、智能驾驶、智慧杆、智慧交通等智能化应用场景,打造智能智慧示范路;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五路等在建道路工程由建设单位结合工程实际进行设计变更,融入相关智慧交通需求。各道路工程中涉及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部分的设计方案报区智慧城市建设中心审核。(责任单位:区智慧城市建设中心;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创新局、建筑工务局、区前期办、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6)启动油气路新建工程。

  完成立项工作并下达前期费用,区前期办启动油气路新建工程的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7)启动编制清水河一路南侧片区整体交通疏解方案。

  结合清水河一路以南所有市政道路(含河道)建设周期,沟通区前期办、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区城市更新局等片区市政设施承办主体,并委托技术单位编制清水河一路南侧片区整体交通疏解方案,做好道路建设的时序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疏解措施,避免因道路建设造成片区大面积交通拥堵。(责任单位:区建筑工务局,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17.提升进元大厦整体环境。

  基于清水河片区环境提升综合规划,完成进元大厦整体环境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物业办、区建筑工务局,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此项工作列为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区2019年重大专项工作督查考核目标任务)

  18.加快推进清水河综合整治工程。

  加快完成法定图则调整工作,年底前完成清水河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工作。(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前期办);协办单位:区水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区建筑工务局,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此项工作列为区2019年重大专项工作督查考核目标任务)

  19.加快推进地铁14、17号线清水河站连接通道及出站口建设项目。

  完成红岗国际创新广场与地铁口连通通道项目方案设计以及概算申报等前期工作,加快推动红岗国际创新广场与地铁口连通通道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前期办);协办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20.充分发挥产业引导基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撑作用。

  推进信达新兴基金和中电信基金注册及备案工作,开展基金投后管理工作,争取实现基金、园区、企业服务闭环工作。(责任单位:区国资局;协办单位:区科技创新局、罗湖引导基金有限公司、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四)突出招商引资引智。

  21.坚持大项目、大企业驱动。

  (1)围绕红岗国际创新广场一期土地出让,一季度完成4家企业重点项目遴选程序及部分企业数据迁移,二季度完成土地出让程序及4家企业注册地和承诺数据迁移。(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协办单位: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完成时间:2019年6月30日前,此项工作列为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决策部署督查考核目标任务)

  (2)瞄准市外上市公司与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开展产业带主题推介活动,强化重点产业项目洽谈,为红岗国际创新广场二、三期用地储备项目。(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协办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服务署、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此项工作列为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决策部署督查考核目标任务)

  22.形成创新企业、创新人才聚集生态。

  围绕人工智能、生命健康两大重点领域,集中培育一批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力争引进产值10亿元以上科技创新型企业5家,产值千万元以上科技创新型企业10家,引进和培育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领域创新企业100家。加大力度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等优质人才及团队。(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协办单位:区人才工作局、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此项工作列为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市政府工作报告、区2019年重大专项工作督查考核目标任务)

  23.推动创新载体提升计划。

  推动辖区重点企业积极申报省、市创新载体。积极引进与布局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载体,完善产业生态。全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10家、新型研发机构5家、创新载体10个,推动大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实现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提升20%,全社会研发投入(R&D)增长50%。(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协办单位: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此项工作列为区2019年重大专项工作督查考核目标任务)

  24.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充分利用香港高校科研、创新资源,推动深港产学研合作与深港创新创业产业园建设。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落地,建设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与公共实验室,加速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协办单位: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完成时间:2019年10月31日前)

  25.推动人工智能特色小镇规划工作。

  加强与市科技创新委、商汤科技对接,研究在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布局建设人工智能小镇的可行性(2019年3月29日区政府党组会议要求);制定选址比选方案提请区政府审议后,确定人工智能小镇选址,开展人工智能特色小镇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协办单位:区土地与空间资源研究中心,完成时间:2019年6月30日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产业带管理。

  2017年1月,为统筹推进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建设,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成立区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建设领导小组;2017年12月,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为解决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建设职责分散、联动不够、合力不足等问题,在领导小组下设立了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建设指挥部,统筹负责产业带建设的推进实施,并设立了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建设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产业带建设的具体统筹、协调与推进工作。

  根据我区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建设指挥部与市重点区域笋岗-清水河片区开发建设分指挥部合并,调整与优化为市重点区域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开发建设分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为加强组织领导,集中优势资源与力量,按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的职能进一步优化调整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建设领导小组与指挥部成员单位,同时完善管理机制,全面强化产业带建设组织领导与项目实施,发挥组织合力,切实加快产业带建设。

  (二)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

  2019年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建设需推进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涉及多家牵头单位,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牵头单位主动统筹协调协办单位,细化责任目标,倒排时间节点,对所牵头任务的完成负总责。协办单位要切实提高大局意识,积极紧密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形成全区合力,共同克服困难、突破瓶颈,推进产业带建设一年一个台阶、一年一个进步。

  (三)强化督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认真梳理与衔接市重点区域考核指标,确保高质量完成市考区目标任务。强化本年度工作计划责任落实与分解,继续强化由区纪委监委、区督查室、指挥部构建的三级督查体系,每月跟进工作进度,严格督查督办,并与区绩效考核挂钩,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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