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来源: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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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行政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我区对近5年来以区政府、区府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将6个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4个规范性文件予以宣布失效,2个规范性文件予以修订。具体如下:

  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定标人员库管理办法(暂行)》(罗府办〔2015〕4号)

  2.《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小额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管理规定(试行)》(罗府办〔2015〕7号)

  3.《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重大设计项目招标工作办法(暂行)》(罗府办〔2015〕9号)

  4.《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罗府规〔2017〕2号)

  5.《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罗府规〔2017〕3号)

  6.《深圳市罗湖区临时建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罗府办规〔2017〕11号)

  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1.《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审计监督规定>的通知》(罗府〔2012〕14号)

  2.《深圳市罗湖区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市政道路补贴办法(试行)》(罗府办〔2014〕31号)

  3.《深圳市罗湖区立体绿化实施试行办法》(罗府办〔2014〕33号)

  4.《罗湖区城市更新重点项目认定办法(试行)》(罗府办规〔2016〕2号)

  三、修订的规范性文件

  1.《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6个配套文件(罗府办规〔2017〕9号)

  2.《罗湖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罗府办规〔2017〕12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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