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罗湖区委(政府)办发布日期:2018-10-17

名 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深化改革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深化改革方案的通知

来源:罗湖区委(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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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府办函〔2018〕295号

  现将《深圳市罗湖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深化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罗湖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深化改革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政务公开改革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通过政务公开助推行政效能提升,切实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深化改革目标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理解试点改革的重要意义。试点改革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相关部署,是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的具体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在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国务院常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均作了专门部署要求,人民日报2017年年终特刊中将试点工作列为2017年影响中国民主法治的标志性事件,《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也对试点工作做了专门强调。深化试点改革工作是主动回应基层诉求和群众关切期待的务实举措。通过试点解决政务公开不规范不便捷等问题,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施政,切实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深化试点改革工作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切入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把基层作为政务公开的“试验田”,从基层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上来夯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有助于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践引向纵深。

  (二)进一步明确任务,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圆满完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及省、市有关要求,试点深化改革要强化“三个导向”,突出“四个效果”:一是强化目标导向,要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主要目标,以高质量高标准通过试点验收为要求倒排时间,全力以赴落实完成各项改革部署。二是强化需求导向,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精准对接需求,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做足、做实、做细五公开。三是强化问题导向,结合目标、需求,检视存在问题,通过试点着力解决理念不到位、事项不完整、标准不清晰,流程不规范、方式不健全等问题,同时力戒形式主义,避免重复劳动,避免工作负担。四是突出服务为本、便民为要、公开规范、效能提升四个效果,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打造群众贴心的政务公开,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二、深化改革工作重点和措施

  根据国办发〔2017〕42号文件要求,结合省、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试点深化改革目标具体是:2018年8月底前,圆满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构建“三层级五公开全链条”的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模式,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和规范,为国家、省、市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发挥示范效应和提供有益参考。

  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及区委、区政府改革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试点深化改革的工作重点是不断深化“四个推进目标”:一是推进公开标准清晰实用;二是推进公开流程规范科学;三是推进公开方式智慧便捷;四是推进公开机制灵活创新。

  (一)坚持标准引领,精准解答“公开什么”。完成“3张清单,1套标准,1套系统”,推进公开标准清晰实用。

  (1)编制完善涵盖3张清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群众关切事项清单)的事项目录。区政务公开中心要会同各级试点单位,依托专业力量,在9个试点领域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1178个事项的标准梳理基础上,结合区情特点,创新编制群众关切事项清单,不断丰富活化公开事项目录,并在试点专栏进行成果呈现运用。(责任单位:区政务公开中心、区编办、各试点单位;完成时间:2018年3月)

  (2)建立1套标准。编制1套通用的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样式,将试点领域事项内容按“五公开”细分类别和要素,实现事项内容标准化规范化,并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结果运用渠道。加强与标准化专业机构合作,在形成区一级通用标准基础上,主导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指南”广东省标准。(责任单位:区政务公开中心、各试点单位;完成时间:2018年8月)

  (3)建设1套系统。建设公开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对公开目录事项进行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动态调整。建立政务公开评价分析机制,根据热点事项分析数据,对群众重点关切事项进行动态管理,不断优化主动公开内容、程度、方式、方法。(责任单位:区政务公开中心、区数字政府建设管理局;完成时间:2018年6月15日)

  (二)规范公开流程,有序指引“如何公开”。完成“10项制度指南、10大规范流程”等制度标准,推进公开流程规范科学。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区政务公开中心要制订政务公开暂行规定及依申请公开、监督评议、过错追究、考核评价等4个暂行办法,与已出台的保密审查、网络问政、重大行政决策、新闻发布、舆情处置等规定,形成10项区级通用制度指南,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各试点单位要梳理各试点领域专项公开制度,形成“三层级五公开全链条”的整体制度规范体系。结合制度建设,编制通俗易懂的10个规范流程,逐步推出“您身边的政务公开”系列宣传。(责任单位:区政务公开中心、各试点单位;完成时间:2018年5月31日)

  (2)规范全区办文办会公开要求。开发完善区电子政府一级平台办文办会公开属性,将“公开属性”作为办文办会前置要求。同时打通区电子政府一级平台和电子政务网,让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全流程提醒预警、应公开政务信息实时上网。(责任单位:区政务公开中心、区数字政府建设管理局;完成时间:2018年5月31日)

  (三)完善公开方式,探索推进“智慧公开”。完善“三大平台”,推进全渠道“实时上网、一站发布、精准推送”智慧公开。

  (1)强化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完成电子政务网政务公开栏目改版提升,推出便民服务专题。完善试点专栏,在信息源头为政务信息打上五公开类别标签,与服务事项进行智能关联,联通办事、咨询、评价、监督平台入口,为群众提供全链条服务。各试点单位要切实做好试点专栏的内容保障,确保每个事项五公开内容丰富详实。完善区电子政府一级平台与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互联互通,实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全流程提醒、实时上网。(责任单位:区政务公开中心、各试点单位、区数字政府管理局;完成时间:2018年6月15日)

  (2)发挥新闻媒体综合平台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罗湖社区家园网作为全媒体资讯综合平台的作用,积极宣传营销罗湖;借助《罗湖聚焦》、《看罗湖》等视频新闻及专题栏目,全年主动展示罗湖公开透明形象;发挥“双周发布”多功能平台的政务公开作用,让相关单位新闻发言人轮流参加新闻发布,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健全发布、解读、回应、监督全链条;优化罗湖新媒体矩阵,强化政务新媒体的宣传作用,不定期推出系列便企利民政策解读;发挥省、市重点媒体及《罗湖社区家园报》等传统媒体平台作用,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各试点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能及试点领域工作亮点,通过数字化、视频、音频、图标图解等展现方式,灵活多样做好便民政策解读,在2018年7月底前各推出2期以上解读内容。(责任单位:各试点单位、区委宣传部;完成时间:2018年7月31日)

  (3)完善各级服务大厅及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查询平台和服务终端。区、街道、社区三层级服务大厅要借助硬件提升契机,强化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可视化展现及成果运用,科学布置便民查询区或体验区,实现所有主动公开事项便利查询。区政务公开中心、各试点单位要在5月底前将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以及政务信息转化为“二维码”形式,实现政府门户网站、各个查询场所和服务终端“一站”发布、群众全渠道“扫码”查阅。(责任单位:区政务办(法制办)、各街道办、区数字政府建设管理局;完成时间:2018年7月31日)

  (4)推进智能化公开便民服务。推出公共服务地图,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智慧罗湖公众号同步发布,方便群众查找公共服务信息;开发《罗湖区人民政府公报》小程序,创新阅读方式,实现公报同步上网;完善市民主页和企业主页建设,依托区行政服务大厅身份验证数据,整合各类办事服务资源,逐步实现定制化、个性化的精准推送服务。(责任单位:区政务公开中心、区数字政府建设管理局;完成时间:2018年5月31日)

  (四)创新公开机制,全力做好试点验收工作

  (1)推行“大政务公开”管理架构。深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法律事务、政民互动、舆情回应等运行一体、相互交融、协调保障的“大政务公开”模式,形成分工有序、运行有力的试点改革推进工作机制。各试点单位要结合各领域的特点和实际,认真总结梳理具有罗湖特色的亮点做法,突出政务公开与医改、教改、城管体制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改革、就业创业服务便民化等成果的双向融合,突出罗湖标准和罗湖特色,形成罗湖模式,增强叠加效应。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先发优势,深化政务大数据运用,以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助推行政效能提升。区政务公开中心要会同各试点单位,编制试点的数据可视化成果,多样化展示试点成果。(责任单位:区政务公开中心、各试点单位、区数字政府建设管理局;完成时间:2018年7月31日)

  (2)完善政务公开综合评议体系。举办政务公开满意度调查活动,完善第三方评价、群众直接评价、媒体评价等群众满意度综合评价体系,通过信息化方式,将事后评价转变为贯彻权力运行全流程、服务全过程的监督评价,让群众广泛参与,全面监督。强化评价结果运用,通过群众关切事项动态调整,做好精准的主动公开,不断促进行政效能提升,持续优化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务公开中心、各试点单位,完成时间:2018年7月31日)

  (3)全力做好试点验收的冲刺工作。区政务公开中心会同各试点单位,在试点验收前的约四个月时间,分别以查缺补漏、优化提升、亮点呈现、做好迎检为四个主题,全力抓好各项具体任务冲刺工作,具体按已下发的《罗湖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任务安排表》执行。要紧紧围绕8月验收这个关键点,倒排时间,严把进度,高质量高标准做好验收筹备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务公开中心、各试点单位,完成时间:2018年8月15日)

  三、保障措施

  (一)机制保障。罗湖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深化改革工作进行指导。推行“大政务公开”机制,强化人员保障,明确各方职责、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试点深化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二)组织保障。积极保持与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联系对接,获取对试点改革工作的有益指导;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试点区域的横向交流和试点单位间的学习借鉴;试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掌握、跟踪各地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外出交流学习。

  (三)督查保障。试点深化改革工作列入我区重点督查事项,建立试点改革领导小组检查通报、区督查室督查督办、区纪检监察部门问责的三级督办查办机制,定期检查和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提请试点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协调解决试点进程中的问题,确保试点深化改革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四)其他保障。邀请标准化专业机构协助探索建立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争取罗湖标准为国家标准的制定提供有益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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