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民政府公报 > 2017 > 2017年3月29日 第1期(总第116期)
索 引 号:000000-02-2017-099892 发布机构:罗湖区委(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1-26
名 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文 号:罗府函〔2017〕16号
《深圳市罗湖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文化体育局反映。
深圳市罗湖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健康罗湖战略,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有效提升我区全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广东省、深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和新时期全民健身事业面临的形势任务,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和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协调融合、依法治体、多元互促、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着力扩大供给、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身需求,构建与罗湖精致精品精彩城区定位相匹配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我区实现振兴发展和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先锋城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目标
力争到 2020 年,全区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显著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持续增加,群众身体素质明显提高;体育健身设施更加完善,健身组织活力显著增强,体育赛事活动丰富多元,科学健身水平不断提升,健身产业规模日益壮大,青少年足球“罗湖模式”更具影响;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和完善,基本形成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全健身过程的现代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实现健康罗湖战略目标做好坚实保障。
——群众健身参与普遍增加。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3万人以上;每周参加 1 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0万人以上;在校学生每天参加至少1个小时的体育活动;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不断提高。
——群众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区内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水平以上人数比例不低于90%;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体育健身设施更加完善。全区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30万平方米;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具备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逐步扩大向社会开放。依托罗湖体育休闲公园,整合周边山水资源和体育场馆,打造全市规模最大的“都市文体休闲带”。
——健身组织活力显著增强。全区各级各类健身组织保持健康快速发展,积极参与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培训、组织、交流、项目普及和体育赛事活动承办;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数量达到每万人0.5个以上。
——体育赛事活动丰富多元。探索完善重大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强体育竞赛表演管理和服务工作,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体育品牌赛事。继续办好中国网球大奖赛、ITF国际青少年网球巡回赛、深圳国际标准舞全国公开赛等体育盛会,推进提升中国(深圳)女子马拉松赛事层次档次,推进筹办世界精武大会。
——科学健身水平不断提升。建成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点数量达到16个;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0名;各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的上岗率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成为推广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的重要主体。
——健身产业规模日益壮大。健身休闲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消费需求愈加旺盛,对其他产业带动作用明显提升,体育消费规模和水平明显提高,健身休闲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显著增加;辖区体育彩票年销售额达到4亿元。
——青少年足球“罗湖模式”更具影响。推进设立50所以上校园足球定点学校,组建100支以上校园足球队伍,吸引5000名以上青少年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校园足球培训和竞赛活动;青少年足球“罗湖模式”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扩大,成为国内响亮品牌。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全区健康体育设施网络。立足罗湖区场地设施建设现状,科学研制各级场地设施建设规划,精准对接群众健身需求,统筹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健身设施服务网络,推进区体育训练中心、室内网球馆、网球场实训中心等一批重要体育场馆建设。充分利用罗湖“一半山水一半城”生态优势,借助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等现有资源,积极开发和配套建设休闲健身场地设施。完善绿道网健身配套设施,合理设置绿道休闲体育驿站、生态体育活动站点,推动绿道延长、打通以及相互联接,进一步打造集体育、休闲、旅游于一体的城区绿道网。把建设社区体育公园或在公园建设中增加简易体育设施纳入全市社区公园的建设规划,突出因地制宜、方便市民、合理布局,并形成长效机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运营小型化、多样化的体育场馆和健身设施,共同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身需求。
(二)强化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规定,在制订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保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因地制宜改造建设体育健身场地,做好空间的二次利用。加大对本辖区内的工业区、居民住宅区、城中村、外来工聚居地等区域的体育设施建设,及时更新和维护体育健身器材,满足基层群众健身需求。
(三)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络等多种媒体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地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加以宣传,引导树立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借助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活动月和辖区重大体育赛事活动,推广体育健身文化,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形成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的良好健身风尚。深入挖掘身边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有效发挥全民健身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罗湖改革开放精神中的作用,提升罗湖城区软实力。
(四)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可持续的方向,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均衡化,保障各类人群的健身需求。落实深圳市青少年体育促进计划,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保证在校青少年体育活动时间,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切实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合理布局和推进建设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门球、太极拳等体育健身活动,积极开发针对不同疾病和体质状况老年人的专门健身项目。完善残疾人体育设施,对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健身提供便利,推进社区残疾人健身点,加强残疾人健身康复的分类指导。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区域的全民健身设施投入,加强健身指导和服务供给,提升其满足感和获得感。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妇联等各类职工体育协会作用,广泛开展职工体育健身活动和群众性赛事,促进职工体育蓬勃开展。
(五)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形式内容。充分利用全民健身日、市民长跑日、全民健身活动月、法定节假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特色鲜明、效果突出的全民健身主题活动。定期举办各类群众体育竞赛、交流、培训活动,积极培育和引进大型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打造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全民健身品牌,想方设法为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搭建平台。积极鼓励群众参加日常健身活动,大力发展健身跑、健身走、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等参与人数众多的运动项目,扶持发展武术、太极拳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结合罗湖山水资源优势培育开发定向越野、极限运动、山地自行车、绿道马拉松等时尚休闲体育运动,不断向社会推广健康、有益、新兴的健身项目,满足群众健身的不同需求。
(六)推进体育场馆有序惠民开放。继续以“文体通”社区文体服务微信平台为载体,完善政府一站式公共文体服务“O2O”模式,推进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向社会公布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相关信息。践行体育设施惠民开放政策,根据国家、省、市政策文件及标准,对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给予适当补贴。完善经营性体育场馆惠民开放补助补贴体系,研究制定区级体育运动补助管理办法,逐步推动经营性体育场馆向群众提供优惠或免费服务。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保障机制,推进学校体育场在周六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非教学期间向社会开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促进社会体育资源共享。
(七)提升辖区全民健身服务水平。推进区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工作开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指导站配备不少于 2 名的技术人员,并按照要求配备充足的测试仪器,保证监测工作的稳定性和专业性。鼓励大型体育场馆开展国民体质测定工作,不断扩大测定人数和范围。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定期公布国民体质测定结果,推进群众体质水平和运动健身状况跟踪调查和科学研究,推广运动处方库,为提出健身对策和促进全民健身提供科学依据。健全经费投入和激励机制,建立指导员公益岗位制度和上岗服务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各街道配置社会体育指导员,强化培训基地建设和机制完善,不断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依托现有文体志愿服务资源,进一步健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制度和完善“体育义工”服务体系,坚持示范推广活动与日常健身指导服务活动有效结合,组建全民健身志愿队伍,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八)扶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充分发挥区体育总会作为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引领作用,强化单项体育协会运动项目专业化服务能力,培育基层各类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和全民健身站点,扶持市民喜闻乐见、参与人数众多的运动项目的社会组织发展,鼓励社区体育协会等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注册登记,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健身场所、体育中心等体育社会服务机构,促进我区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健康、科学和可持续发展。积极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提供专业健身指导服务方面的作用,强化管办分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承办等方式,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承办公共体育服务事项。出台实施群众性公共体育活动资助和体育类社团评估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良好发展格局。
(九)促进健身休闲产业健康发展。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入手,全方位开发体育健身娱乐项目,培育市民体育健身消费观念,激发和创造体育消费需求,形成不同层次、各具特色的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格局。加快发展职业体育,鼓励社会资本赞助职业赛事和俱乐部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优秀体育俱乐部和示范场馆。提升全民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推进全民健身与文化、旅游、医疗、养老、传媒等行业的融合发展,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运动康复、健身培训和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体育产业门类规模,构建集社会、家庭、职业、学校、社区于一体的全社会健身培育和消费环境。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健身休闲产业。引导开发集运动竞技、休闲疗养、健康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体育综合体,开拓打造滨海休闲体育旅游、徒步穿越、极限运动和民族特色休闲体育旅游带,形成体育休闲产业链。
(十)提升青少年足球“罗湖模式”。推进与广州恒大等知名足球俱乐部深化合作,在罗湖建设一批罗湖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深入开展全明星计划校园足球培训,探索成立罗湖青少年足球俱乐部或足球学校,推进举办深圳(罗湖)杯青少年国际足球赛,广泛吸引市内外青少年来罗湖参加足球培训及比赛。进一步提高校园足球定点学校和校园足球队伍的数量和规模,引导青少年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校园足球培训和竞赛活动。以青少年足球为突破口和先行军,积极拓展罗湖全民健身项目的对外沟通渠道和合作领域,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全民健身理论、智库、社团、项目、人才、设备等方面的对外交流。发挥罗湖地缘优势,加强与港澳等地区在青少年足球和全民健身领域的深入互动和交流合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各部门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罗湖振兴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全民健身事业的重要性,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组织领导。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完善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民健身目标的如期完成。
(二)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同本区财力相匹配、同群众健身需求相适应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重点加大对基础体育设施、重大全民健身活动和群众性基层体育组织活动的经费投入。区级体育主管部门使用的体育彩票公益金,要根据国家规定比例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场馆建设、体育产业发展、体育消费等全民健身事业,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强化法治保障。认真贯彻实施全民健身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法保障公民的体育健身权利。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公共文化、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职责,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健身类企业、商业性赛事等行业自律,制定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做好全民健身活动中的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
(四)强化人才建设。优化全民健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鼓励各类人才参与全民健身工作,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加大对全民健身骨干队伍的培训力度,努力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志愿服务、健康指导等方面的人才队伍,重点做好基层体育骨干、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义工的挖掘、培养和扶持工作。深入落实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建设,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岗位管理与运行机制。加强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在人才队伍方面的互联互通,倡导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专家等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
(五)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的实施进度和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全民健身发展状况相关评估报告,反映政府各部门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保障和绩效情况、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达标情况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等,形成监督反馈机制。区体育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对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得力和成效不显著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