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民政府公报 > 2017 > 2017年12月5日 第4期(总第119期)
索 引 号:000000-02-2017-099867 发布机构:罗湖区委(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12-05
名 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深圳市罗湖区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文 号:罗府办〔2017〕1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从2011年起,我区通过政府主导、多部门行动、全社会参与,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有效地控制我区慢性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于2012年成功创建成为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经过4年的建设,我区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2018年是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复评审年,为进一步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建设成效,顺利通过国家复评审,实现我区居民“少生病、少住院、少负担”的目标,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贯彻落实好《“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精神,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方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同意,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预防为主,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针对生活行为方式、生产生活环境以及医疗卫生服务等健康影响因素,坚持政府主导与调动社会、个人的积极性相结合,推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落实预防为主,推行健康生活方式,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实现辖区居民“少生病、少住院、少负担”。
(二)目标
1.总体目标
持续推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通过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多部门行动,将示范区建设与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建设紧密结合,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进一步促进慢性病危险因素预防与干预策略实施,落实健康促进和综合防控措施,加强高危人群及慢性病患者管理,全面推动我区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
2.具体目标
政策完善。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环境支持。建设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体系整合。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积极打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全民参与。教育引导辖区居民树立正确健康观,用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居民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三、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主题公园、步道、小屋等支持性环境,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设有自助健康检测点。
(二)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辖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工间健身、健步走、运动会等活动,在校学生确保每天锻炼一小时。
(三)开展烟草危害控制,辖区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全面禁烟。辖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开设戒烟咨询热线,提供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
(四)公共场所设置慢性病防控公益宣传广告,传播合理膳食、适量运动、心理平衡等健康信息,各社区设置健康教育活动室,向居民提供慢性病防控科普读物。学校、幼儿园积极开展营养均衡、健康体重、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五)建立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发挥群众组织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为切入点,培育健康指导员贺志愿者,开展社区慢性病自我健康管理。
(六)建立规范的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组织职工体检,结合体检结果,依托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对职工开展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为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
(七)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发现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对高危人群提供干预指导,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提供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
(八)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针对儿童等口腔疾病高风险人群,推广窝沟封闭、局部用氟等口腔预防适宜技术。
(九)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生、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公卫医师参与社康中心家庭医生团队服务,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辖区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70%以上。
(十)建立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之间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十一)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十二)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提高签约患者的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社区健康中心有限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从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十三)推动医养融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紧密结合。
(十四)规范开展覆盖辖区全人群的死因监测和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实现慢性病管理信息化。
(十五)二级以上医院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
四、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原有罗湖区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罗湖区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更新领导小组成员,发挥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将示范区相关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落实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各部门将示范区相关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明确领导和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的相关建设工作。
1.区委宣传部。协调有关媒体和部门制定慢性病防控知识传播计划,在主流大众媒体和公共场所设置宣传专栏,广泛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和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
2.区发改局。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3.区财政局。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经费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管理,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慢病防控工作长久可持续发展;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4.区卫生计生局。指导、督促和组织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中的社区诊断、监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以及患者管理等工作;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推进社康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建设,宣传推广中医药保健知识及技术;落实社康中心为群众提供方便、科学的自助式健康监测服务设备配置;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5.区教育局。在学校、幼儿园开展营养均衡、健康体重、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健康行为方式教育;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在校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以上。
6.区文化体育局。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打造社区15分钟健身圈,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组织开展辖区群众性健身运动及多部门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引导辖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居民开放。
7.罗湖公安分局。协助区卫生计生局开展死因登记日常报告和漏报调查。
8.区城市管理局。打造健身适宜性好的支持性环境,对慢行系统、社区公园进行规划。
9.区民政局。促进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结合,协助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
10.罗湖社保分局。出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防治费用相应优惠政策。
11.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落实餐饮服务场所、商品批发零售场所及其工作场所的控烟工作;协助开展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的选点和创建工作。
12.区总工会、团区委。推动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协调各类单位定期为职工提供体检。
13.各街道办。打造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社区支持环境,负责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集体群众健身活动;协助开展社区健康家庭服务;统筹协调辖区各社区设置健康教育宣传阵地,进行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协助开展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健康素养水平调查、社区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社区人口慢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疾病报告、肿瘤随访登记及慢阻肺监测等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慢性病防控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原有重点工作。
1.持续推进健康社区建设,倡导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健康活动,覆盖率逐年增加,到2018年5月前达到40%以上。(各街道办)
2.加强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到2018年5月前每类建设达到10个以上。(区教育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区卫生计生局)
3.加强辖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以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一条街等形式在居民聚集区设立,每类至少1个,到2018年5月前,健康步道、小屋建成至少3个。(区城管局、区卫生计生局)
4.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设规范统一的健康自助检测点/健康小屋,根据检测结果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指导,2017年底完成48个健康自助检测点/健康小屋的建设。(区卫生计生局)
5.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推广工间操健身活动,定期组织各种类型的健身竞赛活动,到2018年5月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区总工会、区文化体育局)
6.在幼儿园、中小学开展与慢性病防控相关的专题健康教育,内容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开展健康教育专题活动的幼儿园、中小学校覆盖率达100%。(区教育局)
(四)落实新增工作任务。
1.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的覆盖率>90%,推动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到2018年5月前,公共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比例≥30%。(区文化体育局)
2.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到2018年5月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区文化体育局、区教育局)
3.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省平均水平30%。(区卫生计生局)
4.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医疗机构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覆盖比例≥80%。(区卫生计生局、区民政局)
5.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利用平台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区卫生计生局)
(五)创新工作模式,总结成功经验。各部门可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相关工作内容与本部门工作有机结合,达到1+1>2的实际工作效果,在工作过程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供其他部门借鉴和学习。
五、督导与评估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2次多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督导人员从各部门选取,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履职情况、质量控制等,督导结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督导报告上报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罗湖区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罗湖区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联络员制度
3.罗湖区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任务分解表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
附件1
罗湖区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聂新平 区长
常务副组长:王守睿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郑理光 区卫生计生局局长
成员:兰青 区委(政府)办副主任 薛江 区委宣传部副局长 尉洁 区发改局副局长 邓敏怡 区财政局副局长 许伟康 区民政局调研员 曾勇前 区教育局副调研员 卓丽 区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张文 区城管局副局长 许怀娥 区总工会副调研员 张俊欣 团区委副书记 冯文坚 罗湖公安分局副局长 龙亚平 罗湖社保分局一级执法员 欧阳锋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副局长 李国文 黄贝街道办副主任 林百全 翠竹街道办副主任 韩丽华 东门街道办副主任 周志凌 桂园街道办副主任 闫婷婷 南湖街道党工委委员 张巧玲 笋岗街道党工委委员 陈新辉 东湖街道党工委委员 刘际水 莲塘街道党工委委员 肖春华 东晓街道党工委委员 林志坚 清水河街道办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局,卓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赖剑辉、张风雷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罗湖区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联络员制度
为加强我区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中各有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全面推进我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络员的设置
罗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所在单位设联络员;联络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如有变更,其所在单位应及时通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联络员的工作职责
(一)主动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明确本单位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中的工作任务;
(二)组织本部门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相关工作;
(三)收集本单位示范区创建工作信息,定期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参加有关学习、培训和研讨等活动。
三、联络员会议制度
(一)罗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联络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
1.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为传达上级工作精神,总结交流各部门工作经验,分析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等事项。年度会议需全体联络员参加。
2.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可视具体商议事项,邀请全部或部分成员单位联络员参会,也可邀请非成员单位或有关人士参会。
(二)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请假,并委托相关人员参加。
附件3
罗湖区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任务分解表
指标分类 | 指标内容 | 指标要求 | 评分标准 | 实施部门 |
一、政策完善 (45分) |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25分) | 1.辖区政府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 | (1)成立辖区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各部门职责,4分。 (2)设立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2分。 (3)每年召开1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2分。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2分。 | 区政府 |
2.辖区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 (1)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3分。 | 区发改局 | ||
(2)政府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分。 | 区政府 | |||
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 抽查5个部门制定落实相关健康政策情况。 (1)凡制定并落实,每个部门得1分,满分5分。 (2)制定但没有落实,每个部门得0.5分。 | 区政府、区委宣传部、区卫生计生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罗湖公安分局、区民政局、罗湖社保分局、区城管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区文化体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 | ||
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 (1)每年组织2次由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每次得1分;低于5个部门参与得0.5分。 (2)联合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3个基本运行机制情况,每个机制分值为1分。 | 区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二)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 (10分) |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各1分。 | 区政府、区财政局 | |
(2)经费预算执行率100%, 1分。 | 区卫生计生局 | |||
2.辖区政府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 (1)辖区提供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3分。 | 区政府、区财政局 | ||
(2)慢性病防控经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分。 | 区卫生计生局 |
3.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 | 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占疾控机构业务总经费的比例>10%, 2分;10%,1分;10%以下不得分。 | 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局 | ||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 (10分) |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工作,2分。 (2)抽查5个部门执行情况,发现2个及以上部门没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者不得分。 | 区政府、区委宣传部、区卫生计生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罗湖公安分局、区民政局、罗湖社保分局、区城管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区文化体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 | |
2.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 (1)抽取4个相关部门职能科室,询问相关职责知晓与执行情况。部门履职合格的覆盖率达100%,8分。 | |||
二、环境支持 (50分) | (一)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20分) | 1.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 (1)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或达到40%以上,2分。 | 各街道办 |
(2)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酒店每年增加2个或每类达到10个以上,每类2分,每年增加<2个或每类<10个者该类不得分。 (3)现场评估发现每类中有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 区教育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区卫生计生局 | |||
2.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 (1)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一条街等,每建设1类,1分,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满分4分。 (2)现场评估发现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 区城管局、区卫生计生局 | ||
3.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 | (1)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三减三健”专项行动、每开展一项得1分,满分6分。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5年下降10%或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以上,各1分,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分。 (2)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以上,各1分。 | 区卫生计生局、区文化体育局、 | ||
(二)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10分) | 1.社区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 | (1)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的社区逐年增加5%或覆盖率达到40%,5分,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分。 | 各街道办、区卫生计生局 |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 (1)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80%,2分;70-80%,1分;70%以下不得分。 | 区卫生计生局 | ||
(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10分) | 1.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1)社区15分钟健身圈的覆盖率>90%,1分;70-90%,0.5分;70%以下不得分。 (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0.5分。 | 区文化体育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 | |
2. 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 | (1)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1分;其余0分。 | 区文化体育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 | ||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 | (1)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1分;80%以下不得分。 | 区总工会 | ||
(2)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1分;未开展不得分。 | 区文化体育局、区总工会 | |||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 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2分;80-100%,1分;80%以下不得分。 | 区教育局、区文化体育局 | ||
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2分; 35-40%,1分;35%以下不得分。 | 区文化体育局 | ||
(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10分) | 1.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 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3分;95%-100%,1分;95%以下不得分。 | 区政府、区委宣传部、罗湖公安分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区卫生计生局、区教育局 | |
2.禁止烟草广告。 | (1)辖区有禁止烟草广告的政策文件,0.5分。 (2)辖区未发现烟草广告,0.5分。 | |||
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 | (1)覆盖率均达100%,2分;低于100%不得分。 (2)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 区政府、各街道办、区卫生计生局、区教育局 | ||
4.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 (1)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1分;80%以下不得分。 (2)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100%,1分;100%以下不得分。 医疗机构包括辖区所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院。 | 区卫生计生局 |
5.降低辖区15岁以上成年人吸烟率。 | 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逐年下降,5年降低10%;5年降低未达到10%不得分。 | 区政府、罗湖公安分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区卫生计生局、区教育局 | ||
三、体系整合 (30分) | (一)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15分) |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 (1)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订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4分。 (2)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4分。 | 区卫生计生局 |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 (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2分。 (2)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3分。 (3)疾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的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2分。 | 区卫生计生局 | ||
(二)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15分) | 1.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职能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 |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2分。 (2)专职人员占本机构专业人员总数的比例≥10%,2分;5-10%,1分;低于5%不得分。 (3)每年接受上级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1分。 | 区卫生计生局 | |
2.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 | (1)二级以上医院有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门,2分。 (2)二级以上医院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2分。 (3)二级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1分。 | 区卫生计生局 | ||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 (1)基层医疗机构设有单独的科室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1分。 (2)基层医疗机构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2分。 (3)基层医疗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培训不少于4次,1分。 (4)基层医疗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1分。 | 区卫生计生局 |
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8分) | (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10分) |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 (1)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2分。 | 区委宣传部、区卫生计生局 |
2.开展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 | 辖区每年至少开展4次健康主题日大型宣传活动,应包括肿瘤宣传周、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爱牙日、世界脑卒中日等,2分。 | 区卫生计生局、区文化体育局、 | ||
3.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的知识与技能。 | (1)健康教育活动室在当地社区的覆盖率达100%,1分。 | 各街道办、区卫生计生局 | ||
4.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 (1)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专题活动覆盖率达100%,1分。 | 区教育局、区卫生计生局 | ||
(二)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0分) | 1.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 | 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60%,6分;50-60%,4分;低于50%不得分。 | 各街道办、区委宣传部、区卫生计生局、区文化体育局 | |
2.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4分;10-20%,3分;10%以下不得分。 | |||
(三)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8分) | 1.辖区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 | (1)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1分。 (2)配有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1分。 | 各街道办、区卫生计生局 | |
2.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 定期开展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次,2分;未开展不得分。 | 区文化体育局 | ||
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 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的社区覆盖率达到50%,4分;40-50%,2分;40%以下不得分。 | 各街道办、区卫生计生局 |
五、慢性病全程管理 (87分) | (一)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 (20分) |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 (1)学生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不得分。 | 区教育局、区卫生计生局 |
(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不得分。 | 各街道、区卫生计生局 | |||
(3)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3分;40-50%,2分;40%以下不得分。 | 区总工会、区卫生计生局 | |||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 (1)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90%,2分;低于90%不得分。 (2)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每1项1分,满分4分。 (3)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50%,3分;40-50%,1分;低于40%不得分。 (4)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2分;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2分。 | 区卫生计生局 | ||
(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25分) | 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 |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2分。 (2)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3分。 (3)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2分。 | 区卫生计生局 | |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本省平均水平30%,6分; 25-30%,3分;15-25%,1分;低于15%不得分。 | 区卫生计生局 | ||
3.提高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 | (1)18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2分;40-60%,1分;低于40%不得分。 | 区卫生计生局 |
4.提高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 | (1)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2)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 区卫生计生局 | ||
5.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 | (1)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 区卫生计生局 | ||
(三)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 (6分) | 1.实施儿童窝沟封闭,社区协同开展健康口腔活动。 | (1)辖区内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学校比例≥60%,2分;50-60%,1分;低于50%不得分。 | 区教育局、区卫生计生局 | |
(2)社区协同开展健康口腔活动,1分。 | 各街道办 | |||
2.控制12岁儿童患龋率。 | 辖区12岁儿童患龋率低于25%,3分;不达标不得分。 | 区卫生计生局 | ||
(四)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15分) |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4分。 (3)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3分。 | 区卫生计生局、区财政局 | |
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 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5分。 | 区卫生计生局 | ||
(五)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7分) | 1.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 | 设有中医综合服务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比例达100%,3分。 | 区卫生计生局 | |
2.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 (1)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2分。 (2)推广中医适宜技术,2分。 | |||
(六)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7分) | 1.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 |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2分。 | 罗湖社保分局 | |
(2)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2分。 | 区卫生计生局、区民政局 |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 (1)按基本药物目录配置,1分。 (2)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非基本药物占基层用药的30%及以上,2分;低于30%不得分。 | 区卫生计生局、罗湖社保分局 | ||
(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 (7分) | 1.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 (1)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1分。 (2)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1分。 (3)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2分。 | 区卫生计生局 | |
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 (1)医疗机构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覆盖比例≥80%,2分;60-70%,1分;低于60%不得分。 (2)具有医养结合机构的街道/乡镇覆盖率≥10%,1分。 | 区民政局、区卫生计生局 | ||
六、监测评估(30分) | (一)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 (15分) | 1.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 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完成报告。 (1)死因监测,2分; (2)每5年1次慢病与营养监测,2分; | 区卫生计生局 |
2.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 利用省、地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5分。 | 区卫生计生局 | ||
(二)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定期发布调查结果。 (15分) | 1. 辖区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 (1)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社会因素调查,完成调查报告,3分。 (2)报告信息来源权威、准确、多元、综合,报告结构完整,有背景、方法、现状与主要问题、资源分析、预期目标、主要对策与具体措施等内容,2分。 (3)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措施设计得当,2分。 | 区卫生计生局、各街道办 |
2.辖区政府发布人群慢性病防控有关健康信息。 | (1)辖区政府每5年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3分。 (2)综合健康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3分。 | 区政府、区卫生计生局 | ||
七、创新引领(30分) |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30分) | 1.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 |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3项,10分;1-2项,5分。 | 区政府、区卫生计生局、区文化体育局 |
2.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 | 创新特色案例达2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15分;1个,10分。 | 区政府、区卫生计生局 | ||
3.示范区成功经验在全省被推广应用。 | 示范区成功经验被推广2项,5分;1项,3分。 | 区政府、区卫生计生局 | ||
合计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