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民政府公报 > 2016 > 2016年6月10日第4期(总第111期)
发布机构:区委(政府)办发布日期:2016-08-12
名 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府办函〔2016〕74号
现将《深圳市罗湖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请径向区发改局反映。
深圳市罗湖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文件精神和国家、省、市发改委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我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一)总体要求
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是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手段。开展“双公示”工作,要以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基本出发点,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合法、无遗漏。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权责清单”的推进落实,全面梳理并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优化业务流程,理顺归集路径,畅通公开渠道。
(二)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外,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二是坚持“以点带面,以用促建”的原则。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领域或行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进行率先归集、率先公示。要在应用过程中健全公示机制,在应用中促进信息共享,在应用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坚持“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对本部门公示的信息全面把关,对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职责分工
成立罗湖区“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领导任组长,各部门、各街道办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双公示”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与市发改委的工作对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区编办、区法制办负责指导各单位依据权责清单对“双公示”事项进行梳理。
区保密局负责指导各单位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区信息中心要加强与市经贸信息委的工作对接,负责技术支持,并将各部门公示的信息推送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进行集中公示。
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各部门、各街道办要做好“双公示”事项梳理及信息公示、报送等工作。各部门按照“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工作到位”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进度计划,指定负责人、业务和技术联络人员,并将名单报送至区发改局。
(二)公示内容和进度安排
各部门、各街道办对梳理确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关事项,要自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本部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前须审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表》。公示内容主要包括:
行政许可事项:行政相对人名称及其身份代码、决定文书编号、许可内容、许可日期、有效期限、许可机关,以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见附件1)。
行政处罚事项:行政相对人及其身份代码、案件名称、决定文书编号、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时间、处罚机关,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见附件2)。
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各部门、各街道办。
时间进度: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各单位先行公示新产生的信息;
2016年6月底前,公示2011年以来的存量信息;
2016年12月底前,公示处于有效期内的其他信息。
(三)公示渠道
各部门、各街道办按照广东省统一确定的集中公示栏目设置、公示格式等标准规范通过本部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区信息中心通过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同步将公示内容推送至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进行集中公示。
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各部门、各街道办、区信息中心。
时间进度:持续实施。
(四)编制“双公示”目录
各部门、各街道办依据权责清单,并对照事项梳理表,全面梳理并编制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确定每个事项可公示的信息项;因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予公示的事项,要说明理由和依据。经授权承担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其他单位和组织的公示目录,应纳入其授权部门统筹开展。垂直管理部门设在我区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等,也应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制度。
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各部门、各街道办。
时间进度:
2016年2月23日前,各部门、各街道办编制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至区发改局。
(五)完善信息化支撑
组织实施电子政务畅通工程,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信息共享交换机制,为“双公示”提供有效支撑。各部门在新建或改造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时,要充分考虑信用信息记录、存储、交换等功能需要;项目审批部门要加强审核,对没有相关内容的项目不予审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各部门、各街道办、区信息中心。
时间进度: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安全管理
各部门应制定完善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相应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涉及数据采集、管理、存储的相关系统应当严格执行信息网络安全有关标准和规定,定期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确保数据不被篡改、保证数据的完整和安全性。
(二)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加强对“双公示”数据归集、信息公示、反馈处置情况进行日常监控,定期对各部门提供的数据数量、质量、及时性及对外公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结果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评。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行政许可信息公示数据标准
2.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数据标准
附件1:
行政许可信息公示数据标准
序号 |
字段名 |
中文名称 |
类型 |
备 注 |
1 |
XK_XH |
序号 |
文本(256个字符) |
(必填)主键 |
2 |
XK_WSH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文本(12个字符) |
(必填) |
3 |
XK_XMMC |
项目名称 |
文本(256个字符) |
(必填) |
4 |
XK_SPLB |
审批类别 |
文本(16个字符) |
(必填) 普通、 特许、 认可、 核准、 登记、 其他(需注明) |
5 |
XK_NR |
许可内容 |
文本(2048个字符) |
(必填) |
6 |
XK_XDR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文本(256个字符) |
(必填) |
7 |
XK_XDR_SHXYM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文本(64个字符) |
自然人此项空白如7、8、9均无则必填 |
8 |
XK_XDR_ZDM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
文本(64个字符) |
非自然人时选填项(7、8、9三项中必填一项)自然人此项空白 |
9 |
XK_XDR_GSDJ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
文本(64个字符) |
非自然人时选填项(7、8、9三项中必填一项)自然人此项空白 |
10 |
XK_XDR_SWDJ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码) |
文本(64个字符) |
非自然人时选填项(7、8、9三项中必填一项)自然人此项空白 |
11 |
XK_XDR_SFZ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
文本(64个字符) |
非自然人时为法人身份证 自然人时行政对象人身份证 |
12 |
XK_FR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文本(256个字符) |
自然人许可此项为空白 |
13 |
XK_SXQ |
许可生效期 |
日期 |
(必填)如本文格式:YYYY-MM-DD |
14 |
XK_JZQ |
许可截止期 |
日期 |
(必填)如本文格式:YYYY-MM-DD 2099/12/31含义为长期 |
15 |
XK_XZJG |
许可机关 |
文本(64个字符) |
(必填)市级、区级机关名称(全名) |
16 |
XK_ZT |
当前状态 |
文本(1个字符) |
(必填) 0=正常(或空白); 1=撤销; 2=异议; 3=其他(备注说明); |
17 |
DFBM |
地方编码 |
文本(6个字符) |
(必填) 根据国家行政编码 |
18 |
JD |
街道 |
文本(256个字符) |
(必填)街道名称 |
19 |
XK_GSQX |
公示期限 |
日期 |
公示截止日期 如本文格式:YYYY-MM-DD 2099/12/31含义为长期 |
20 |
SJC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日期 |
(必填) 如本文格式:YYYY-MM-DD 2099/12/31含义为长期 |
21 |
BZ |
备注 |
文本(512个字符) |
(必填) |
22 |
SBLSH |
申办流水号 |
字符型(50个字符) |
市编办统一提供的申办流水号。若因历史数据无法提供,则该项填写“无” |
23 |
SXBM |
事项编码 |
字符型(50个字符) |
市编办统一提供的事项编码。若因历史数据无法提供,则该项填写“无” |
24 |
FZRQ |
发(出)证日期 |
日期 |
|
25 |
ZZYXQX |
许可有效期限 |
字符型(100个字符) |
此字段用于填写无具体日期的许可有效期限 |
26 |
ZZTP |
许可图片 |
二进制流 |
许可电子档图片 |
27 |
ZCDZ |
注册地址 |
字符型(500个字符) |
单位/企业/机构注册地址 |
28 |
JYDZ |
经营(生产)地址 |
字符型(500个字符) |
单位/企业/机构实际经营地址 |
注:黑体字部分为扩充字段。
附件2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数据标准
序号 |
字段名 |
中文名称 |
类型 |
备 注 | ||
1 |
CF_XH |
序号 |
文本(256个字符) |
(必填)主键 | ||
2 |
CF_WSH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文本(128个字符) |
(必填) | ||
3 |
CF_AJMC |
案件名称 |
文本(256个字符) |
(必填) | ||
4 |
CF_CFLB |
处罚类别 |
文本(72个字符) |
(必填)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手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其他(需注明) | ||
5 |
CF_SY |
处罚事由 |
文本(2048个字符) |
(必填) | ||
6 |
CF_YJ |
处罚依据 |
文本(2048个字符) |
(必填) | ||
7 |
CF_XDR_MC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文本(128个字符) |
(必填)一个处罚针对的行政相对人为多个的,报多条记录 | ||
8 |
CF_XDR_SHXYM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文本(64个字符) |
自然人此项空白 如7、8、9均无则必填 | ||
9 |
CF_XDR_ZDM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
文本(64个字符) |
非自然人时选填项(7、8、9三项中必填一项)自然人此项空白 | ||
10 |
CF_XDR_GSDJ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代码) |
文本(64个字符) |
非自然人时选填项(7、8、9三项中必填一项)自然人此项空白 | ||
11 |
CF_XDR_SWDJ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文本(64个字符) |
非自然人时选填项(7、8、9三项中必填一项)自然人此项空白 | ||
12 |
CF_XDR_SFZ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
文本(64个字符) |
非自然人时为法人身份证 自然人时行政对象人身份证 | ||
13 |
CF_FR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文本(256个字符) |
自然人许可此项为空白 | ||
14 |
CF_JG |
处罚结果 |
文本(2048个字符) |
(必填) | ||
15 |
CF_SXQ |
处罚生效期 |
日期 |
(必填)如本文格式:YYYY-MM-DD | ||
16 |
CF_JZQ |
处罚截止期 |
日期 |
(必填) 如本文格式:YYYY-MM-DD 2099/12/31含义为长期 | ||
17 |
CF_XZJG |
处罚机关 |
文本(64个字符) |
(必填)机关名称(全名) | ||
18 |
CF_ZT |
当前状态 |
文本(1个字符) |
(必填) 0=正常(或空白); 1=撤销; 2=异议; 3=其他(备注说明); | ||
19 |
DFBM |
地方编码 |
文本(6个字符) |
(必填) 根据国家行政编码 | ||
20 |
CF_JD |
街道 |
文本(256个字符) |
(必填)街道名称 | ||
21 |
CF_GSQX |
公示期限 |
日期 |
公示截止日期:如本文格式:YYYY-MM-DD | ||
22 |
SJC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时间 |
(必填)如本文格式:YYYY-MM-DD | ||
23 |
BZ |
备注 |
文本(512个字符) |
|||
24 |
QYDZ |
企业地址 |
文本(500个字符) |
|||
25 |
SXBM |
事项编码 |
字符型(50个字符) |
市编办统一提供的事项编码。若因历史数据无法提供,则该项填写“无” |
注:黑体字部分为扩充字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