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信息中心发布日期:2015-01-20

名 称: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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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2月2日)

  罗发〔2014〕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结合罗湖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树立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地位,建设繁荣文明幸福新罗湖

  (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做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罗湖历经30多年的高速发展,环境容量有限、资源相对缺乏等问题逐渐显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对罗湖实现可持续发展、打造“一中心两基地”(国际消费中心,总部基地和服务业基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繁荣文明幸福的新罗湖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各方面,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各领域以及生产、流通、消费、分配等各环节,通过构建健康稳定的生态安全体系、高效集约的资源利用体系、绿色低碳的生态经济体系、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体系、繁荣活跃的生态文化体系、健全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建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自然生态环境,将罗湖打造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三)目标任务

  到2017年,罗湖的生态文明建设要取得显著成效,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市空间格局更趋合理、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经济发展更加协调,市民生态文明意识全面提升。

  到2020年,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生态系统得到良性健康发展,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

  二、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构建健康稳定的生态安全体系

  (一)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严格执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以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为约束,遵循重点保护区、控制开发区、优化开发区三大生态功能区定位,强化生态功能区边界落实与分区管理,以铁腕守护“一半山水一半城”,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

  (二)构建区域生态安全网络格局。开展生态资源调查,探索建立生态资源核算体系,逐步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和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稳定。加大生态控制区保护力度,严格查处生态控制线内的毁林种果、陡坡开垦、违法开发、过度开发等不法行为;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加快实施“修复节点、构筑廊道、保护生物踏脚石”的生态空间保护战略,加大关键生态节点的生态修复力度,推进裸露土地复绿,及时开展边坡整治,加快推进我区郊野公园、市政公园和社区公园的建设,开展生态风景林建设以及林相[1]改造,构筑以银湖山—布心山—梧桐山生态走廊为主轴线的区域生态安全网络格局。

  (三)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探索促进生物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激励政策,加强与国家苏铁种质资源保护中心和兰科植物种质资源保护中心的交流和合作,开展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试点示范,强化深圳水库水源保护区和梧桐山风景名胜区生物资源保护;积极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系统评估外来入侵物种所带来的环境风险,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及风险管理机制。

  三、全面促进资源节约,构建高效集约的资源利用体系

  (一)大力推进能源节约。大力发展低碳技术,全面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生产、生活各环节的节能,重点抓好酒店、商场、商业楼宇等领域的节能改造,进一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推广使用新型能源,大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推进废冷、废热、废弃物等能源循环利用,促使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推动水资源循环利用。大力推进罗芳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及配套工程,将中水资源广泛应用于河流生态补水、地面冲洗、绿化浇灌等方面;积极应用雨水收集利用技术,推进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促进雨水直接和间接利用效率的提升;推动节水型小区、节水型企业创建,强制要求高耗水行业企业安装使用循环用水和节水设施;争取到2015年,全区节水器具普及率达100%,工业用水重复率大于80%。

  (三)加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积极开展低碳生态城区建设,大力推动城市更新工作,重点实施“一中心两基地”(国际消费中心,总部基地和服务业基地)的城市更新;坚持城市更新项目建设与优化空间结构、产业集聚发展相结合,统筹安排生态住宅区、生态工业区、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产业等项目,提高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效能,提升罗湖的经济竞争力、社会凝聚力和文化辐射力。

  (四)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制定并落实辖区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积极推广符合区域实际的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要求新建民用建筑100%按绿色标准建设。

  四、加快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绿色低碳的生态经济体系

  (一)打造“一中心两基地”。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建设步伐,通过城市更新和产业布局调整,提供300万平方米的产业空间,在产业空间上再造一个新罗湖;重点引进世界500强及各类总部企业,将全区打造成为深圳的服务业基地和企业总部基地;培育企业品牌,创建行业、区域优势品牌,推动品牌企业连锁经营,壮大品牌总部企业;到2016年,巩固罗湖在深圳商贸业的领先地位,初步建立国际消费中心框架体系,到2020年,建设成为中国知名城市商业核心城区。

  (二)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转型。在产业发展政策上体现生态优先,确立生态资源有价、环境容量有限、使用环境有偿的产业引导政策,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坚持走高端化、精品化、差异化的发展道路,重点发展金融业、商贸物流业、文化创意产业与互联网产业;加大技术创新、设计创新、品牌创新与市场创新的力度,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积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高耗能重点工业企业实行严格监管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对不符合产业导向、产业布局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企业,一律不准立项,不予审批用地;对列入国家、省、市淘汰落后产能名录行业的企业,限期淘汰、关停或搬迁;对典型区域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控制,并有计划的实施减排任务。

  五、加强环境污染防治,构建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体系

  (一)推进水体污染综合整治。推动实施“河长制”,全面推进布吉河、深圳河上游、沙湾河及梧桐山河等河流综合整治,逐步提升辖区河流水环境质量;切实做好深圳水库水源保护区及周边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深圳水库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继续深入推进正本清源工作,开展老旧住宅区、城中村排水管网改造和排水达标小区创建工作,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强水环境执法,加大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强珠宝加工、印刷、汽车修理、餐饮等行业监管,强制要求废气排放企业建设治理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加强施工工地监管,推广建设工地临时绿化、建设工地出口喷淋系统等扬尘防治措施;严格执行车辆强制报废制度,落实黄标车淘汰经济鼓励政策,逐步淘汰黄标车;加强城市道路改造,完善微循环道路,重点实施疏堵工程,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三)开展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夜间施工噪声和工业噪声污染监管,及时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噪声污染扰民问题;严格控制歌舞厅等各类娱乐场所、东门步行街等商业旺区的噪声污染;对沿河南路、沿河北路等城市道路,采取路面改造、道路绿化带及隔声屏障建设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四)深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处理等体系,完善餐厨垃圾回收和综合处置体系;提升垃圾处理技术,加强清水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无害化处理;结合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效率;加强珠宝加工企业等行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确保医疗废物和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理率达到100%。

  (五)着力解决影响市民健康的环境卫生问题。实施污染场地再利用环境风险评估,将场地环境风险评估纳入建设项目环境评价,防止土壤污染对市民健康造成的累积性影响及潜在危害;协助做好放射性电磁辐射装置的申报登记和许可证管理,从源头控制和防范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城区环境卫生水平,加强对城市脏、乱、差现象综合整治。

  (六)开展宜居罗湖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防灾抗灾机制,提高市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不断提升城市安全水平;实施优质水入户管网改造,开展“优质饮用水达标小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供水服务质量;通过城市更新进一步优化居住空间布局,提升社区宜居水平;加快完善社区基础设施,提升社区绿化景观,优化社区公共空间,建设优美自然的社区环境;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发展社区自治组织,构建新型社区管理模式;完善社区文化设施,不断创新社区文化活动载体,丰富居民文化生活;加强社区治安和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居民安全感,及时调解和处理社区矛盾纠纷,建立畅通的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到2020年底,全部社区建成宜居社区。

  六、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构建繁荣活跃的生态文化体系

  (一)培育发展环保社会组织。发挥学校、企业、行业协会和社区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志愿者联盟建设,搭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平台,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积极性,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丰富生态文明建设力量。

  (二)强化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与品牌打造。建设并完善一批生态科技示范园、环境教育基地等生态文化实践基地,发挥各类宣传教育平台的生态文化传播和教育体验功能;充分利用街道、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开展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覆盖全区的生态文化服务网络;增加街区生态文化景观设施,提升城市景观生态文化水准,形成层次齐全、特色鲜明的生态文化功能组团;鼓励生态文化创作,充分利用深圳(罗湖)粤剧节、“邻里相亲”社区广场文化节、“缤纷五月”外来建设者文化节、集体股份公司文体节等节庆活动,打造生态文化精品;深入推动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打造绿色创建品牌。

  (三)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教育,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广大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意识水平;全面推进绿色办公和绿色行政,积极推广无纸化办公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积极推行绿色采购制度,将绿色、低碳产品作为政府采购的优先选择条件;加强对学生群体的生态文明教育,把生态文明相关知识纳入教育课程。在企业、社区等基层机构全面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和环保宣传,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养;倡导勤俭节约的低碳生活,积极引导居民广泛使用节能型电器、节水型器具,选择公共交通、非机动车交通工具出行,逐步形成生态文明社会新风尚。

  七、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构建健全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

  (一)开展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完成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建立适合罗湖实际需要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拟定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决策咨询委员会,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二)建立基于环境保护的社会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决策体系,充分考虑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准确估量决策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制度,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举报机制,自觉接受市民监督。

  (三)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支持。加大民生、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将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优先安排;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环保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产业升级改造企业的信贷支持和保险服务;加大对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绿色建筑、节地节水项目和企业的政策资金扶持;完善并落实生态补偿机制,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四)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成立深圳市罗湖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水务局,具体负责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沟通和协调。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提出近阶段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研究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遇到的存在的问题,加强督办,确保取得实效。

  (五)构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绩效纳入区委、区政府及区领导的政绩考核体系,细化量化考核指标,落实年度考核任务。定期对各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因行政不作为或作为不当,没有完成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的,严格问责;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生态环境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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