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民政府公报 > 2014 > 2014年5月30日 第3期(总第100期)
发布机构:信息中心发布日期:2014-06-09
名 称: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2014年改革计划》的通知
(2014年4月1日)
罗办发〔2014〕1号
现将《深圳市罗湖区2014年改革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罗湖区2014年改革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弘扬罗湖作为改革开放发源地的敢闯敢试精神,继续在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中争当排头兵和先行区,就全区2014年的改革工作制定如下计划。
一、改革目标和基本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一总目标,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三化一平台”建设的改革要求,全面深化辖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开展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法治能力、建设“织网工程”、推进社区体制改革、加强党政社群共治等五个方面的改革创新,着力推进城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在改革推进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牢把握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正确方向,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在基层实践中积极稳妥地推进市场化改革。
(二)坚持务实为民。找准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社会各界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注重实效、取信于民,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全社会感受到市场环境、创业条件、干部作风在不断优化和改进。
(三)坚持先行先试。发扬大胆探索、勇当工兵的改革精神,切实从罗湖实际出发,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区的成功做法,注重总结各类改革的实践经验,做到“拿来主义”和“摸着石头过河”并重,以基层“微改革”、“微创新”为基础,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带动全区整体推进改革创新。
(四)坚持有序推进。要围绕大局、扎实推进,坚持胆子要大、步子要稳,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力争最大综合效益。对方向明、见效快的改革,属于区级事权可以实施的改革,近期要加快推进;对涉及面广、需要上级决策的改革,要加快研究提出改革方案,积极向上级申请试点或授权。
二、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目标,着力转变政府职能
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一目标,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压减行政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以外,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不再审批。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原则上所有审批事项一律以5个工作日为时限,超过5个工作日的要说明原因。全面优化审批流程,推行窗口首办负责制和科长负责制,争取即来即办率达到75%以上。实现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和减少自由裁量权,推进并联审批和流程再造。出台行政服务事项目录,推进行政服务效能改革。(牵头单位:区编办、区法制办、区监察局、各相关单位)
2.制定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区政府、各街道和职能部门的行政职权和责任,按照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和其他职权进行分类,制定权责清单和运行流程,通过罗湖电子政务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达到合理配置事权,厘清权责边界,规范权力运行,并充分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的目的。(牵头单位:区编办、区监察局、区法制办)
3.推进机构和人员编制改革。在厘清权责的基础上,落实中央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做好“控、调、改”各项工作。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根据区、街道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合理调整机构编制结构,充分发挥现有机构编制潜力,推进机关“瘦身”和基层“强身”;加强临聘人员管理,建立优胜劣汰制度,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实现减员增效。(牵头单位:区编办、区人力资源局、各相关单位)
4.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重点税源监测分析机制,对区级税收贡献较大的重点税源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作为产业转型升级和招商引资的重要依据。创新财政管理制度,出台《罗湖区预算准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把财政资金的使用和分配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积极稳妥推进街道财务统一核算派驻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试编三年滚动预算,根据轻重缓急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统筹安排各类支出项目。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公开。(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国库支付中心、区经济促进局、区投资推广局)
5.优化政府监管机制。加快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配套制度建设,在简化审批、实现“宽进”的基础上,通过厘清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严格追究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等方式加强后续监管,由注重监管主体准入资质向注重监管主体行为及社会效果转变。落实《深圳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力争率先在罗湖构建起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区发改局、各相关单位)
6.改革市场准入和政府扶持制度。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对区产业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围绕罗湖建设“一中心两基地”的产业定位,理清未来重点扶持的方向和领域。修订专项资金扶持政策,逐步减少政府对企业的直接补贴,转为政府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间接方式,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促进市场公平。优化企业服务,建立街道、部门、区企业服务中心、区领导分级响应的服务企业模式。(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经济促进局、区投资推广局、区科技创新局、各相关单位)
7.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合同管理、动态监督”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今后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完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配套政策,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编制政府职能转移目录、政府职能部门购买服务目录及实施办法。推进政府采购体制改革,建立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创新采购模式。(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编办、区民政局、区政府采购中心)
8.推进股份合作公司改革。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鼓励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推动多元化经营;加强财务公开和资产监管,推动股份合作公司规范运作;优化股权管理,探索股权改革;加大对股份合作公司的扶持力度,通过项目配套、财政扶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多种方式,为股份合作公司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
三、以建设一流法治城区为目标,着力提升法治能力
法治是各项改革的“突破口”,是改革的最大“公约数”。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紧紧围绕建设一流法治城区这个目标,努力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法治文明等方面见到新的更大成效,率先打造法制体系健全、法律实施有效、法治氛围浓厚、人民群众满意的一流法治城区。
9.提高依法执政水平。落实各级领导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增强各级领导和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建立专家咨询论证、法制审查、风险评估和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机制,提高党内制度建设法治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牵头单位:区委〈政府〉办、区发展研究中心、区法制办)
10.支持人大、政协工作机制创新。加强人大对财政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以及对重大民生项目的全过程审查评估;明晰人大决定重大事项范围,规范工作规则和程序,完善政府出台重大决策前向人大报告制度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完善重大决策听取政协意见的制度,坚持党政主要领导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制度。加强新型智库和决策咨询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机制。(牵头单位:区委〈政府〉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发展研究中心)
11.下大力气推进严格执法。研究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通过网格化治理、开展联合执法、发动群众参与、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等做法,穷尽法律手段,在城市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出租屋综管等重点领域严格执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氛围。(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法制办、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区法院)
12.以公开促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区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指示和要求,以执行公开为抓手,完善“执行公开网”在线服务功能,加大宣传力度,及时进行总结,打造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执行公开“罗湖模式”;以此推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庭审网络直播,完善“罗湖法院在线”网络服务平台,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区检察院结合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修改的新内容,落实《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办法》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刑事申诉公开审查等检务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
13.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各类调解工作的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深入开展信访“直通车”活动,将历史积案和群体性、公共性、复杂性的案件,列入信访“直通车”,由区主要领导牵头研究解决。三是推进信访维稳法治化,逐步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四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守法,依法维权。(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各相关单位)
14.加强反腐体制机制创新。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做好区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探索建立区属学校、医院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由上级党委派驻的制度。(牵头单位:区纪委、区编办)
四、以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和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为目标,着力建设“织网工程”
“织网工程”是开启党委政府社会治理“大数据时代”的一把钥匙。要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理念,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系统融合,推动数据共享,推广网上办事,通过网格化治理和信息化手段再造服务管理流程,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增强党委政府履职能力,为辖区广大群众织就一张服务网、安全网和幸福网。
15.创新建设“织网工程”。根据市“织网工程”工作要求,结合罗湖实际,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罗湖区社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形成罗湖特色。按照“公共信息资源库、网格信息员队伍、社会管理工作网、社区家园网、社区综合信息采集系统、决策分析支持系统”的基本架构,建设覆盖区—街道—社区三级的“织网工程”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年内完成“一库一队伍两网两系统”的建设和试运行,实现信息资源的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互联互通、融合共享。积极开发基于民生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各种应用,全面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区社工委、区租赁局、区科技创新局)
16.提升拓展OA系统功能。全面推进OA应用,创新建设OA二期工程。突出资源整合,以协同办公平台为基础,整合各类政务平台和业务系统,实现全区政务系统一体化,业务办理无缝对接。加强功能拓展,充分调研业务需要,全面扩充业务模块,加强统计分析、视频会议等功能建设。注重制度创新,以OA推广和应用为基础,全面梳理现行制度,推动流程优化和再造,编制新的“1+N”制度,保障OA系统充分应用。(牵头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区委〈政府〉办)
17.加快建设网上办事大厅。按照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政府效能网上监察的要求,加快建设和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推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由实地办理向网上办理转变,逐步将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年内区级政府部门8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和70%以上的社会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依托网上办事大厅最大限度地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建立区—街道—社区3级政务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区监察局、区科技创新局)
18.继续完善罗湖社区家园网。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将罗湖社区家园网各社区网页链接到市民政局开发的深圳市社区家园网平台,并根据社区居民实际需求,开发建设内容丰富、特点鲜明、贴近居民生活的社区家园网子网站。进一步完善便利化、个性化服务功能,引导和鼓励社区居民通过社区家园网参与社区事务、办理个人事项、享受公共服务,促进社区自治,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将社区家园网建设成为“社会建设主平台,服务居民新家园”。(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各相关单位)。
19.加强“智慧城区”建设和应用。充分利用现有二类监控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室外WIFI网络,全面覆盖人流密集商圈、街区、主干道公交车站,文体广场等区域。优化、简化认证程序,提供多样化认证方式,开发“智慧罗湖”APP,便捷市民使用,改善用户体验。加强WIFI网络增值应用,充分运用“礼享罗湖”微信公共服务平台、“智慧罗湖”应用平台等手段,开展精准营销和信息推送工作,为市民提供信息福利,为商户提供移动营销服务,为政府打造政民互动的新平台。(牵头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区经济促进局)
20.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继续推行第三方专业安全评估等有效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网格化系统和安全预防分类分级控制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与区“织网工程”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全面推进平安罗湖建设,不断完善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重点加强对城中村、歌舞娱乐场所、高层楼宇等治安重点地区的清查整治力度,强力开展“黄赌毒”专项整治工作,以打促防,实现辖区社会治安的持续好转。(牵头单位:区安监局、区委政法委、罗湖公安分局)
21.完善三级协同舆情应对处置机制。依托“罗湖区舆情处置平台”,健全“区—街道及区属各单位—社区及各基层单位”三级协同舆情应对处置体系,实施《罗湖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管理办法》,强化舆情“收集—处置—引导—督办”机制,促进民生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和有效解决,推动全区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一盘棋”统筹、“一站式”管理和“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各街道)
五、以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为目标,着力推进社区体制改革
以获批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为契机,按照行政职能归位、服务职能下移的原则,探索理顺社区党组织、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社区社会组织等机构的职责和关系,发挥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作用,明确社区居委会对社区工作站、社区社会组织的监督职能,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工作站为平台,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社区居民、社区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广泛有序参与的基层民主自治格局。
22.加强党对社区工作的领导。在完成社区“两委”换届,实现居委会主任与社区党组织书记交叉任职比例、居委会成员与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达到“两个80%”的基础上,以强化社区综合党委领导核心为目标,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区域化,健全完善社区综合党组织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各类组织制度规范体系,发挥社区综合党组织在统领、协调、评议监督和协助管理社区事务方面的职能。结合社区“两委”换届,选优配强社区综合党组织领导班子,探索向社区派驻第一书记。(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社工委、各街道)
23.厘清街道办和社区工作站的职责。以“织网工程”为依托,按照“扁平、精简、高效”的原则,探索街道办和社区工作站的层级缩减和职能整合改革试点。明晰街道办和社区工作站的职责,将街道办作为基层行政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终端,对社区工作站承担的工作进行全面清理和优化组合,剥离其核定职能外的工作。建立街道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规范区职能部门向街道、社区下放任务的程序和标准,减少对街道、社区的各种行政性检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优化街道和社区的服务窗口设置,让居民就近享受一站式便捷服务。(牵头单位:区编办、区民政局、各街道)
24.促进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发展。以激活居委会自治功能为目标,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从加强组织建设、明确职责任务、夯实工作基础、健全自治制度、协调工作关系等方面入手,将社区居委会建设成为主要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平台。增强居委会的社区服务功能,探索以居委会为组织平台整合各类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社区服务的机制。增强居委会的民意吸纳功能,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民议事会、听证会、评议会等制度。规范居委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居务、财务公开制度。(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社工委、各街道)
25.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和监管体系。加快建设并依托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重点培育发展本土化社区社会组织。一是出台《罗湖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实施意见》,通过简化和降低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门槛,改善和创新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方式,实施社会组织品牌化和服务项目集群化战略等方式,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二是支持社区社会组织申报社会建设和民生创新专项资金,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化、多样性的社区服务。三是加强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运作规范性和透明度。四是开展社区社会组织能力培训,提高社会组织带头人和骨干人员的整体水平。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社工委、各街道)
26.规范物业管理工作。制定出台《罗湖区规范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运作、规范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规范行政监管和行业监管。重点抓好七个方面:一是像抓社区“两委”选举工作一样,整体推进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二是推广使用物业管理电子投票系统;三是探索业主大会社团登记;四是探索建立业主监事会试点;五是试点“菜单式”物业服务模式;六是推进履约满意指数评价试点工作;七是倡导物业管理区域通过合同约定公共安全事务责任区分。(牵头单位:区住房建设局、各街道)
六、以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活力为目标,着力加强党政社群共治
去年以来我区开展的党政社群共治试点活动,探索由社区居民自主决定民生项目并监督执行的基层民主形式,充分贯彻了党的群众路线,将党委政府的工作由“为民作主”转变为“由民作主”。今年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扩大居民有序参与两大重点进行深化和推广,积极探索完善党的群众路线在新时期的实践方式,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活力。
27.全面推广党政社群社区共治活动。在2013年5个街道开展党政社群社区共治试点活动基础上,继续做好社区民生项目的审议、实施、评价等后续工作,真正做到问需、问计、问政、问效于民,确保试点取得实效。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制定党政社群共治标准化操作手册,规范活动程序和内容。进一步扩大规模,在全区10个街道全面推开。加强社区议事协商,推广运用社区议事规则。(牵头单位:区社工委、各街道)
28.丰富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形式和途径。针对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中存在的年轻人、男性群体、外来流动人口、外籍居民以及高素质群体参与比例偏低等问题,以扩大居民有序参与为目标,通过努力培育社区文化、增强居民社区意识、培育社区自治组织、健全社区治理制度、搭建居民参与平台等方式,吸引和鼓励社区居民制度化参与社区治理。依托罗湖社区家园网,通过增设社区信箱、党政社群互动板块、居民访谈等栏目,开发社区家园网APP手机客户端、开通社区微信公众账号、建立QQ群等方式,不断健全完善社区居民网络问政议事平台。(牵头单位:区社工委、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各街道)
29.完善社会养老助残服务体系。制定出台《罗湖区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构建与我区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会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探索建立医养融合新模式,加快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继续推进“无围墙”社区公益养老服务。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和残疾人服务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对残疾人服务机构的量化评估考核,建立健全扶持机制。(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社工委、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区残联)
30.健全群众喜爱、群众满意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区—街道—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不断加强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群众评价反馈机制,引入社会力量资助公益文化活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多元化和社会化。推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超市点单”服务,辖区居民通过罗湖社区家园网等平台以“点单”方式表达需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群众需求送服务进社区。(牵头单位:区文化体育局、各街道)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区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建立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共同推进改革协调沟通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建立重大改革项目区领导分工负责制,各街道、各部门明确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改革,不等待、不观望,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积极推进各类改革。
(二)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研究中心,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情况收集、政策研究和推进实施等工作,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政策建议,并及时总结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各街道各部门,尤其是各项目牵头单位要认真贯彻区委的改革部署,加强对改革创新项目的事前研究决策、事中统筹推进和事后效果评估,提高改革创新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三)加强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牵头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制定各改革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项改革的目标任务、具体内容和完成进度,并紧紧围绕改革目标定责任、添措施、建机制,精心考虑,精细设计,精准发力,深入推动落实。各参与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根据改革要求和工作需要加强协作,积极参与。
(四)加强检查督办,完善考核办法。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经常性地开展检查督办和专题调研,及时了解改革项目进度情况,研究解决改革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区委改革办要会同区委(政府)办,制定完善年度改革项目绩效考核和督查督办工作办法,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考核程序、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