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发布日期:2011-08-02

名 称: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来源:罗湖政府在线 发布时间:201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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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2日)

罗办〔201120

 “五五”普法期间,我区根据中央、省、市的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罗湖”和国际消费中心的目标,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中的各项任务,把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作为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优化法治环境、增强罗湖软实力和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注重实效,常抓不懈,取得了明显成效。五年来,辖区公民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圆满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中的各项工作任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五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

在“五五”普法教育中,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发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授予区纪委(区监察局)等80个单位为罗湖区“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兰鹏等128名同志为罗湖区“五五”普法先进个人,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我区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为建设和谐罗湖、平安罗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新贡献。

附件:罗湖区“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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