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罗湖区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0-05-19

名 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罗湖区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罗湖区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来源:罗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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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府〔2010〕9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直属单位:

  2009年,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系列文件精神,按照“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优化人口分布”的目标要求,努力做好辖区人口计生工作,全面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年度各项指标任务,并代表广东省完成了迎接国家人口计生委“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检查评估工作。省政府授予我区“广东省2009年度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连续13年获省政府表彰。区人口计生局被国家人口计生委授予“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被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评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

  根据省、市2009年度考评结果和《深圳市罗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罗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常态督导考核工作方案》要求,现将全区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省、市对罗湖区的考评结果

  罗湖区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且成绩显著,被省政府授予“广东省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全省通报表彰;被市政府授予“深圳市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全市通报表彰。

  按照《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罗发〔2007〕6号)规定,由区委、区政府给予区人口计生局20万元奖励。

  二、市对各街道的考评结果

  黄贝、翠竹、笋岗、南湖、东门、莲塘、东湖、东晓、桂园、清水河街道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市政府分别授予“深圳市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全市通报表彰。

  三、区对各街道的考评结果

  翠竹、清水河、莲塘、东湖、笋岗、黄贝、南湖、东门、桂园、东晓街道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区政府分别授予“罗湖区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全区通报表彰,颁发奖牌,奖励8万元;给予每个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计生科长奖励共1万元。

  四、区对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的考评结果

  区监察局、区劳动局、区房屋租赁管理局、区教育局、罗湖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建设(住宅)局、区城管局、罗湖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编委办)、区统计局、区文化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总工会、团区委和区妇联等20个兼职单位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区政府分别授予“罗湖区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全区通报表彰,颁发奖状,奖励6万元;给予每个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计生专(兼)干奖励共1万元。

  希望受表彰和表扬的各街道和计划生育兼职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做好巩固提高工作,争取更好的成绩,努力完成省、市下达的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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