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发布日期:2009-10-13

名 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推广试点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推广试点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罗湖政府在线 发布时间:200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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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罗湖区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推广试点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五届五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深圳市罗湖区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推广试点工程工作方案

  

  卓越绩效模式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能有效改进企业(组织)经营绩效、提升企业(组织)竞争力的管理方法,是我市“市长质量奖”和我区“区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为贯彻深圳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服务年”活动的部署,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确保我区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推广试点工程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深圳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针对当前金融危机对我区实体经济的影响进一步加深的严峻形势,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大力支持和引导辖区企业(组织)实施管理创新,提升竞争实力,促进罗湖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罗湖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产业特点,在我区金融、商贸物流、黄金珠宝、文化创意等支柱产业以及教育、卫生、社区管理等重点领域,在企业(组织)自愿导入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筛选确定10家发展潜力大的企业(组织),推动和资助其导入、应用卓越绩效模式,大幅提升其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绩效,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以点带面,引领我区广大企业(组织)创新管理方式,走卓越之路。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为确保试点工程在推进过程中始终保持公平、公开、公正,试点工程各项工作在罗湖区质量兴业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其中罗湖质监分局为主办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区贸工局、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局、环保局、卫生局、建设局、教育局、文化局、城管局、统计局,罗湖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罗湖工商分局、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分局、各街道办)为协办单位,共同开展卓越绩效模式推广工作,分工如下:

  罗湖质监分局:负责制定试点工程实施工作方案,申请试点工程专项经费,牵头宣传发动辖区企业(组织)积极参与试点工程以及筛选确定纳入试点工程的企业(组织),组织对试点单位导入卓越绩效模式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最终评审,组织开展试点单位经验成果交流研讨、总结推广等活动。

  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宣传、发动、推荐企业(组织)积极参与试点工程,协助主办单位筛选确定纳入试点工程的企业(组织),以及协助主办单位开展试点单位经验成果交流研讨、总结推广活动。

  四、工作内容、时间及责任单位

  (一)宣传发动和宣贯培训。

  通过网站、报刊等媒体广泛发布罗湖区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推广试点工程信息,鼓励广大企业积极申报,同时主办单位和各协办单位在所管辖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邀请在卓越绩效模式领域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知名专家学者,在我区金融、商贸物流、黄金珠宝和文化创意等重点行业以及教育、卫生、科技和社区管理等重点领域各举办1场(共8场)宣贯、培训活动,引导我区广大企业(组织)进一步认识、了解卓越绩效模式,积极参与试点工程。

  开展时间:2009年7月。

  责任单位:罗湖质监分局。

  协办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筛选确定试点单位。

  根据辖区企业(组织)申报试点单位情况,分行业筛选确定试点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学校、医院、社区管理机构等单位,由区政府主管部门筛选确定试点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按照上年度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排序,排名位居前列的确定为试点单位。各重点行业及重点领域的试点单位数量,以及最终确定的10家试点单位,由领导小组审定。

  开展时间:2009年8月。

  责任单位:罗湖质监分局。

  协办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三)试点单位导入和应用卓越绩效模式。

  试点单位通过聘请辅导机构等方式,对本单位管理体系开展全方位的诊断、评估、培训、改进等工作,同时为本单位培训卓越绩效模式管理人才。

  开展时间:2009年9月—2010年2月。

  责任单位:各试点单位。

  (四)对试点单位进行中期评估、最终评审及资助。

  在试点单位导入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中期,组织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资深评审专家,对试点单位导入卓越绩效模式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估。在试点单位完成导入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并提交资助申请后,由罗湖质监分局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罗湖区区长质量奖评定标准对其进行评审。10家试点单位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评审结果提交领导小组审议,其中总评分高于400分(罗湖区区长质量奖获奖单位总评分须不低于500分)的试点单位由区政府予以资助。

  开展时间:试点单位中期评估时间为2009年12月,试点单位最终评审时间为2010年3月。

  责任单位:罗湖质监分局。

  协办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五)试点单位的经验成果推广。

  召开试点单位经验交流会和质量管理论坛,编印试点单位经验、成果交流材料并发放给辖区广大企业(组织),大力推广试点单位取得的经验成果,使这些成果惠及我区更多的企业(组织),充分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带动效应,促进我区广大企业(组织)积极导入、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改进经营绩效。

  开展时间:2010年4—5月。

  责任单位:罗湖质监分局。

  协办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五、试点单位资助资金

  卓越绩效模式是一种系统、综合的企业(组织)绩效管理工具,企业(组织)导入、实施卓越绩效模式,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较长时间。目前,我市企业(组织)导入、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的平均费用约50—60万元,为此,对每个通过专家评审组评审(即按照罗湖区区长质量奖评定标准评审,总评分高于400分)的试点单位资助15万元,拨付的具体金额按届时通过评审的试点单位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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