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民政府公报 > 2009 > 2009年8月25日 第5期(总第 64 期)
发布机构:信息中心发布日期:2009-10-13
名 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湖区社区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罗湖区社区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请径与区卫生局联系。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罗湖区社区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现阶段疫情防控的工作目标是“减少二代病例,严防社区扩散,加强重症病人救治,科学应对疫情变化”。为切实做好我区甲型H1N1流感社区防控工作,根据卫生部《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深圳市甲型H1N1流感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结合我区社区防控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建立覆盖全区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社区应急保障工作体系及紧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社区扩散和蔓延,保障辖区居民健康。
二、基本原则
(一)快速决策与系统联动原则。通过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实行快速决策,实现管理扁平化和系统的整体联动,保证疫情处置的快速反应。
(二)属地管理与条块结合原则。把社区内所有人群和单位纳入工作范畴。坚持条块结合、整体防控的方针,各街道办切实加强社区防控的组织领导,区卫生部门加强指导,扎实有效地做好社区防控工作。
(三)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原则。要建立部门之间迅捷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共享有关信息,保证各部门的人、财、物等资源的有效调度。
(四)日常防控与暴发疫情应急处置相结合原则。
三、工作职责
(一)街道办、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
成立街道防控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街道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社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配合区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点处理,落实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措施,动员辖区资源,开展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搞好健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和推动全民健身运动。
街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起草社区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协调落实防控措施,做好信息反馈和宣传报道工作。办公室设立6个小组:
1.疫情应急处置组:由街道办分管领导和辖区派出所、民兵组织、社区工作站、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疫情现场控制、应急处置等工作,以及做好社区居民稳定工作。
2.健康教育组:由街道办社会事务科牵头,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社康中心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社区居民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引导社区群众明白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既要高度重视,又避免恐慌。
3.医疗服务组:由地段医院分管领导、社康中心主任及有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社区归国留学生、出国探亲及出差回国人员、疫区入境人员健康状况随访,发热病人初步排查等工作。当疫情在社区暴发、流行时,负责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轻症患者的诊治等工作。
4.综合管理组:由街道办社会事务科和社区工作站、居委会负责人、社区民警、民兵、物业公司保安队长组成,负责做好留学归国、探亲出差回国人员以及来自疫区国家(地区)人员摸底调查和登记工作,并督促他们做好居家隔离观察;督促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主动配合卫生部门进行医学观察;督促有发热等症状的居家观察人员拨打120到指定医院就诊。
5.消杀组:由街道办城管科、社区工作站、居委会、股份公司、物业管理处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6.后勤保障组:由街道办机关事务科、社区工作站、居委会负责人组成,负责为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发生社区暴发、流行时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期间提供生活服务,同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为开展社区防控工作
提供后勤保障。
落实三级责任制,实行网络化管理。区领导、区直单位挂点街道,街道领导、街道工作人员挂点社区,社区工作站、居委会人员分片包干到每一栋、每一户。
(二)卫生部门
1.区卫生局:成立指挥、协调小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由局领导、局机关工作人员、下属单位负责人、业务骨干组成社区防控技术指导小组,包干10个街道办,负责指导、检查、督促街道办、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开展防控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对疫情形势进行评估,向区政府提出防控措施建议;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组织协调和督导成员单位、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发生社区流行时,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辖区内疫情网络直报、病例救治与转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开展防病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社区防控队伍技术培训(包括社康中心、社区应急队伍和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培训)。
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疫情处置工作,包括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密切接触者调查、疫情监测、疫情报告等;负责制定重点人群甲型H1N1流感疫苗免疫接种计划并组织实施;开通咨询热线,提供防控知识咨询服务。
3.区卫生监督所: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甲型H1N1流感预防干预措施应用技术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要求,负责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流感监测哨点及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
4.辖区医疗机构:负责病例救治与转诊工作;落实院感防控措施,预防院内感染;督促院办社康中心履行防控工作职责。
5.区健康教育所:指导社区开展防控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6.社康中心:负责社区归国留学生、出国探亲出差回国人员、疫区入境人员健康状况随访、发热病人初步排查,负责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工作。当疫情在社区爆暴发、流行时,按照卫生部的指引,负责轻症患者的诊治。
(三)公安部门:协助落实居家隔离各项强制措施,协助追踪密切接触者。当疫情在社区暴发、流行时,按照区领导小组的要求,对疫点、疫区实施隔离管制、交通检疫等措施。
(四)教育部门:落实学校、托幼机构晨检制度和消毒制度等防控措施,开展学校、托幼机构症状监测和缺勤监测。指导学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多开展户外活动,增强体质。尽量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不组织、不参加夏令营(尤其是来自疫区的国家或地区的学生夏令营)活动。当疫情暴发、流行时,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工作,服从统一安排,配合做好停课、居家隔离等措施。
(五)城管部门:指导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六)民政部门:做好辖区养老院防控工作;组织做好受疫情影响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协调卫生部门指导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开展防控工作。
(七)贸工(旅游)部门:与市旅游局协调,共同做好入境旅客居住酒店的信息登记工作;指导、协助社区做好疫区入境旅客居住酒店的信息登记等工作。
(八)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负责督查社区落实防控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社区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总体要求。
做到“一同、二到、三有、四及时、五督促”:一同:即将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同纳入防控体系;二到:即宣传折页发放到户,预防知识普及到人;三有:即有防控工作的组织体系,有社区防控的应急预案,有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四及时:即入户调查要及时,信息报送要及时,防控隔离要及时,生活服务要及时;五督促:即督促留学归国、探亲出差回国人员及来自疫区国家(地区)入境人员自觉进行居家隔离观察;督促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主动配合卫生部门进行医学观察;督促有发热等症状的居家观察人员拨打120到指定医院就诊;督促鼓励知情人向社区或卫生部门报告;督促搞好家庭和社区卫生。
2.社区工作站、居委会负责做好社区留学归国、探亲出差回国人员及来自疫区国家(地区)入境人员信息登记工作,将相关信息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同时上报街道办汇总后,第二天11:00时前与其他相关防控工作信息一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于第一、三、七天对相关人员健康状况进行随访,并做好记录。若发现有发热等流感样症状,应及时报告区疾控中心,并督促病人报120到指定医院就诊。
(二)社区暴发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措施。
社区出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采取以社区“围堵”、及时隔离传染源为主导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尽可能阻止疫情蔓延。
1.加强监测,及时发现、报告暴发疫情。
2.集中收治患者,防范医院内感染。
3.加强预检分诊,开展体温监测,为发热等流感样症状患者提供一次性口罩。
4.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者和高危人群实施预防服药和免疫接种。
5.消毒疫点和相关场所,隔离管制疫点。
6.按照规范要求对轻症患者实施居家隔离治疗。
7.对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8.限制社区公众聚集性活动,减少社交、旅游等活动。
9.清洁公共场所,保持开窗通风,进行适度消毒。
10.普及防控知识,倡导手卫生、咳嗽礼仪、社交距离和开窗通风等措施,消除公众不必要的恐慌。
(三)社区流行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措施。
实行病例分类管理,以重症病例救治、限制人员流动为主导的综合性防控措施。
1.收集流感样病例统计信息和药品、疫苗等物品使用信息,评估疫情态势。
2.对病例实行分类诊治与管理,严格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
3.启用后备医院,设立临时医疗救治点。
4.有计划地开展预防服药和疫苗应急接种。
5.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病原学和耐药性监测。
6.采取错峰上下班,娱乐场所停业,取消或推迟大型集会,学校、托幼机构停课等减少或限制人员流动措施。
7.实行健康申报制度,劝告发热人员居家休息治疗。
8.隔离管制疫点,疫区实施交通检疫。
9.清洁公共场所,落实通风换气,适度进行消毒。
10.开展公众心理干预。
11.组织和鼓励志愿者参与防控活动,加强志愿者培训。
(四)规范甲型H1N1流感社区暴发和社区流行时应急处置工作。
当出现甲型H1N1流感社区暴发和社区流行时,严格按照《深圳市甲型H1N1流感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
1.疫情报告:当社区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应立即报告区疾控中心(疫情电话:13724304547);区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核实,按罗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流程上报区防控办,区防控办按程序上报,并向发生疫情的社区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
2.疫情处置: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疫情通报后,立即通知疫情应急处置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现场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终末消毒、密切接触者追踪、隔离、医学观察等工作,同时做好社区稳定工作。
3.疫情评估: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对疫情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有针对性开展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为其他社区和今后疫情处置提供参考。
4.善后服务:当市专家组对病例确诊后,社区要及时向居民通报疫情信息,张贴温馨提示,开通热线电话,正确引导社区居民做好防控工作,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上的困难,解除心理上的恐慌。同时动员社区力量,做好受疫情影响居民的生活服务工作,维护社区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
附件:深圳市甲型H1N1流感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附件:
深圳市甲型H1N1流感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一、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一)及时组织专家对疫情形势进行评估,向政府提出防控措施建议,依《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督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根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的职责分工,协调做好以下工作:
1.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为被隔离者提供生活保障。
2.城管部门指导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
3.公安部门协助落实居家隔离各项强制措施。
(三)组织协调和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发生社区流行时,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
(四)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辖区内疫情网络直报、病例救治与转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开展防病知识宣传教育。指导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工作站)落实密切接触者的居家隔离
二、社区暴发的防控措施
采取以社区“围堵”、及时隔离传染源为主导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尽可能阻止疫情蔓延。
(一)医疗卫生机构
1.继续坚持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以聚集性病例、重症住院病例和暴发疫情的报告为主。
2.启动定点医院集中收治和隔离甲型H1N1疑似/确诊病例,加强医院内感染的防控工作。
3.医疗机构启用红外体温监测,加强预检分诊,为发热和上呼吸道感染病人提供一次性口罩等防护用品,对门急诊开展发热病人筛查工作。
4.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确定疫情波及范围和密切接触者,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5.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密切接触者及高危人群预防服药和疫苗应急接种的工作方案并实施。
6.分析研判疫情形势,开展医疗卫生资源需求评估和风险评估。
7.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该社区及周边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病原学筛查工作。
8.开展学校、托幼机构症状监测和缺勤监测,加强对养老院等重点人群管理和流感样病例监测。
9.对疫点和相关场所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二)社区措施
1.对疫点实行隔离管制措施。
2.对有家庭隔离条件的对象,按照规范进行家庭隔离。对居无定所或无家庭隔离条件的对象,实行定点集中隔离观察。
3.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医学观察,每日主动向指定部门健康申报,社区办、医疗机构对其实行随访,提供必要服务。
4.限制社区公众聚集性活动,减少社交、旅游等活动。
5.公共场所、交通工具、集体单位以环境清洁和开窗通风为主的卫生措施,必要时进行适度的消毒处理工作。
6.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应主动开展健康监测工作;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人员密集的企事业等单位启动晨检制度。
7.各级政府及社区办利用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公益宣传。广泛向公众普及防控知识,倡导手卫生、咳嗽礼仪、社交距离和开窗通风等措施,消除公众不必要的恐慌。
三、社区流行的防控措施
实行病例分类管理,以重症病例救治、限制人员流动为主导的综合性防控措施。除继续采取社区暴发防控措施外,重点加强以下措施。
(一)医疗卫生机构
1.收集和报告流感样病例就诊数、住院病例数和严重病例、死亡病例情况,病人药品使用情况、疫苗和其他物品的使用情况,为掌握疫情进展、疾病严重程度以及医疗救治、疫苗和药物合理使用提供决策信息和依据。
2.对病例实行分类诊治与管理。轻症病例以门诊及居家隔离治疗为主,重症病例和易引起严重并发症的高危人群由定点医院收治和隔离。加强ICU病房装备,做好重症病例救治。严格控制院内感染。
高危人群包括:5岁及以下儿童,尤其是2岁及以下的婴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心血管疾病(除高血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肝肾功能不全、血液病、神经系统疾病、神经肌肉功能障碍,代谢病等慢性病患者;患有免疫抑制疾病的成人和儿童(包括药物或HIV感染引起的免疫抑制);孕妇;小于18岁青少年中长期接受阿司匹林治疗者;养老院和其他慢性病康复机构的人员。
3.启用后备医院,必要时设立临时医疗救治点。
4.开展预防服药和疫苗应急接种,组织专家组评估确定优先人群及顺序。
5.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病原学和耐药性监测。
(二)社区措施
1.采取减少或限制人员流动,机关单位错峰上下班,娱乐场所停业,取消或推迟大型集会等措施。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可实行集中休假(14天)或轮休制度。
2.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学校、托幼机构停课措施。
3.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人员密集的企事业等单位启动健康申报制度,劝告发热人员居家休息治疗。
4.必要时对疫点进行隔离管制措施,疫区实施交通检疫。
5.公共场所、交通工具、集体单位每日实行严格的以环境清洁和开窗通风为主的卫生措施,进行适度的消毒处理工作。
6.开展公众心理干预。
7.强化群防群控,将防控工作作为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工作。
8.组织和鼓励志愿者参与防控活动。加强志愿者培训。
四、风险沟通
及时公布疫情等防控信息,加强健康宣传。加强舆情跟踪分析和与主流新闻媒体的定期联络机制,客观报告有关防控信息。建立媒体沟通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澄清不实信息。
五、督导与评估
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组织开展社区疫情防控的督导检查工作,评估各相关部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防控效果。
可根据疫情的发展和防控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防控对策。
六、名词解释
(一)社区:本方案社区是城市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
(二)社区暴发:指在社区范围,14天内,多点出现多个甲型H1N1流感本地感染的确诊病例,且病例呈现明显的聚集性。
(三)社区流行:指在社区范围,在一定时间内,出现多起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多例病人传播链不清楚,并且有持续传播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