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民政府公报 > 2009 > 2009年8月25日 第5期(总第 64 期)
发布机构:发布日期:2009-10-13
名 称: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阳光政府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阳光政府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6月29日
深圳市罗湖区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阳光政府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阳光政府的意见》(深发〔2008〕7号)及《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阳光政府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办〔2009〕3号)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区电子政务建设,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市里统一要求,我区已成立罗湖区建设阳光政府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鲁毅任组长,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周向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倪泽望、区委常委区委(政府)办主任黄瑞儒、区政府副区长李树军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阳光办”)设在区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黄瑞儒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莉、李渤川、李瑜、陈国松同志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我区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构建阳光政府工作。
区委(政府)办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建设的组织协调;区监察局负责督导电子政务建设与应用效能;区发改局做好立项计划;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建设,认真完成各自分工任务。
为确保电子政务建设的顺利推进,在区信息中心加挂“罗湖区电子政务中心”牌子,负责区政府投资的电子政务建设统筹规划和管理,以及区主要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等工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减少重复投资(此项工作由区人事局负责,区科技局协助)。
二、工作任务分解
按照《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阳光政府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重点电子政务项目的建设,构建阳光政府工作以统一的电子政务运行体系为基础,重点建设与完善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网上执法反馈、网上公共服务、网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监督等系统,同时建设完善相关配套基础项目。主要工作任务共18项,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如下。
(一)建设网上审批服务系统。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协办单位:区信息中心
主要内容:建立罗湖区网上政务大厅和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实现全区所有行政许可(包括重大投资项目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各类服务事项的集中管理、协同审批和数据共享等功能,建立市、区两级联动的审批系统。实现区、街道和社区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和网上反馈,逐步实现在线处理。
建设周期:2009年底完成项目立项的前期工作;一期包括区各职能部门的审批项目,计划2010年6月完成;二期包括各街道、社区所有对外服务项目,2010年12月完成,全面实现在线处理。
(二)建设网上协同办公系统。
责任单位:区信息中心
协办单位:区政府办、区监察局
主要内容:建设罗湖区网上协同办公系统是电子政务建设重中之重。实现全区各部门、街道、社区工作站网上协同办公,无纸化办公,大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办公成本,包括收发文、公文流转、公文规范、通知公告、文件批阅、电子存档等一系列协同办公模块;实现办事程序、办文程序的业务流程和每个环节的时限控制;实现网上协同办公系统与网上审批服务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对接。
建设周期:2009年底完成项目立项的前期工作;2010年完成区属部门的协同办公平台的一期建设;2011年完成全区街道、工作站的协同办公平台二期建设。
(三)建设证照信息共享系统。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主要内容:按照全市证照信息共享服务机制的要求,规范我区证照的电子发放,实现证照信息的网上共享和自动比对,建立市、区审批系统共享数据接口。该项目和我区网上政务大厅和行政审批系统同步进行,保证与市证照数据库实时交换共享。
建设周期:2009年12月完成立项。分二期建设,一期市证照信息交换共享以及区各职能部门的证照电子发放,计划2010年6月完成;二期包括各街道、社区所有服务证照项目,2011年12月完成。
(四)建设网上执法反馈系统。
责任单位:区改革办
协办单位:区法制办、区城管局、区信息中心
主要内容:该项工作主要由市有关部门牵头制定完成,主要由建立执法技术标准、决策分析和综合评价系统、移动执法系统和建设办案系统组成。我区网上执法反馈系统由罗湖区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中的事件管理子模块和电子政务网两部分共同组成,罗湖区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中的事件管理子模块负责执法日常管理,反馈由我区电子政务网站中增加相应模块来实现,并与市相关平台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与网上协同办公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对接。
建设周期:与罗湖区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的建设周期一致。
(五)建设和完善网上公共服务系统。
责任单位:区信息中心
协办单位:区委(政府)办、区教育局、区卫生局
主要内容:完善“一站式”政府门户网站。对我区现有政府网站群进行改造升级,突出和丰富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便民服务四大功能。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统一要求,各职能部门结合具体业务,进一步完善面向公众的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查询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的在线办事服务。其中,依托罗湖区网上协同办公系统为信息公开提供丰富、快速、全面的政务信息(可以信息公开的内容);依托罗湖区网上审批服务系统实现网上受理、网上预审、网上预约、网上查询和详尽的办事指南,方便群众的在线办事服务;依托罗湖家园网的品牌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并逐年修订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建设周期:2009年12月底前,由区信息中心完成政府网站改版方案设计;201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的改版升级工作。
(六)建设和完善社区信息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区改革办
协办单位:区委维稳办、区综治办、区人口计生局、区安监局、区租赁局、区信息中心
主要内容:自2008年3月,我区开始探索网格化综合管理的思路,目前已完成试点工作,包括人口与计划生育、房屋租赁、安全监察和维稳综治四个方面内容。作为我区社区信息化项目的二期工程,在构建网格化综合管理新机制的前提下,通过整合基层管理资源,实现基层信息共享,推进电子政务各业务应用系统在基层的互联互通,实现基层管理的常态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配合罗湖区网上协同办公、罗湖区网上审批服务延伸到街道、社区,实现基层行政管理信息平台的统一化、简易化和高效化。
建设周期: 2009年10月底完成项目立项前期工作;2010年8月完成网络化综合管理平台试点项目软件开发、相关配套制度建设;2010年底前在东晓街道完成试点工作;2011年12月底前在全区推广实施。
(七)完善网上监督系统。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协办单位:区属各单位、驻区单位
主要内容:完善电子监察系统,扩大电子监察系统覆盖范围,通过实时采集、数据比对、跟踪、催办、督办,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府投资、政府采购、信访处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安全生产管理、应急情况报送、审计工作、重大事项办理,居住证专项工作、政务公开、过错责任追究等政府主要行政办公业务,全面实现实时的电子监察和督查督办,加大电子监察系统二级平台的应用和推广。并且与罗湖区网上审批服务系统、网上协同办公系统、网格化综合管理系统、电子政务网站等电子政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全面实现电子政务的电子监察和督查督办。
建设周期: 2011年12月底完成。
(八)建设政府绩效评估系统。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协办单位:区属各单位
主要内容:完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加强政府绩效的电子评估和监督,强化对政府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使用财政资金、依法行政、工作效率以及队伍建设、创新能力、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评估,将绩效评估与行政问责、改善管理、提高效能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标杆导向、实时督查和纠偏改进作用。
建设周期:2010年6月底完成前期立项工作。
(九)建设网上议政和投诉处理系统。
责任单位:区信息中心
协办单位: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信访办
主要内容:建立网上议政和投诉处理系统,畅通党政机关民意沟通渠道,在我区电子政务网站的公众参与版块中增加相应内容,落实责任单位,积极开展网上议政,方便和接受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建设周期:2009年12月底完成。
(十)清理、审核、规范行政事项。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
协办单位:区监察局、区属各单位
主要内容:依据法律法规,按照市法制部门提供的标准格式和规范,对我区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和申报,制定行政权力行使标准流程和时限,明确行政权力执行的具体标准,并对公共服务类事项进行适当分类。
建设周期:市法制部门提供的标准格式和规范后6个月内完成。
(十一)制定行政权力行使标准流程。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
协办单位:区监察局、区属各单位
主要内容:按照市法制办提供的标准格式和规范,对我区行政事项编制职权目录,制定标准文本和规范的运行流程图,将各项行政权力科学、合理地分解到各个具体机构、岗位和人员,形成标准流程并报市、区法制部门备案。
建设周期:市法制部门提供的标准格式和规范6个月内完成。
(十二)建立行政执法标准数据库,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协办单位:区法制办、区信息中心
主要内容:规范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细化执法标准。按照市法制办统一规范和要求,建立行政执法标准数据库,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环境、时间、地点、背景等因素,重点将法定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的权限分解为若干个不同档次,纳入系统管理。
建设周期: 2009年12月底完成。
(十三)行政权力行使管理和应用系统。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协办单位:区法制办、区信息中心
主要内容:在清理、审核、规范行政事项,制定行政权力行使标准流程,建立行政执法标准数据库,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后,建设“行政权力行使管理和应用系统”,进行常态化管理,确保数据单一来源、统一互联互通、动态交换,公开共享,为审批、执法和电子监察提供标准和依据。系统与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对接,提供全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在罗湖区电子政务网上公布,保障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建设周期: 2010年12月底完成。
(十四)建设和完善电子政务光纤网络。
责任单位:区信息中心
主要内容:建立我区电子政务网络(包括内网和外网),满足内部办公及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需要,保证市、区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
我区的光纤网络建设已经争取纳入市信息办统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局投资1600万元,2009年底完成。辖区共包括392个单位及汇聚点的光纤工程,包括区管理中心大厦以外的所有部门、街道(含各科室)、社区工作站、中小学、派出所、医院、重点写字楼等约252个点,辖区市属单位约140个,共计光纤管道350公里。其中,我区各部门的网络设施由区政府统一建设,市属单位的网络设施由市属部门建设。我区将充分利用市统一建设的光纤资源,做好罗湖区党政机关外网、内网、教育网、医疗网及政法网的网络建设规划,以满足今后若干年全区电子政务建设的基础设施需求。
建设周期:2009年底完成立项前期工作;2010年底完成建设工作。
(十五)建设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责任单位:区信息中心
主要内容:按照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交换体系和网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库的标准和内容,建设我区子系统(交换节点),将电子政务各个信息系统数据集中共享、集中管理,依法提供政务信息资源,并实现市、区两级职能部门间的政务信息资源的互通互联,全面提升罗湖区数据共享的应用水平。建设常住人口、机构法人、空间地理、文件档案、法规标准、人力资源、社会诚信、科技资源和知识产权等九大集中数据库,为市、区各部门应用系统的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来源。
建设周期: 2010年6月底完成立项前期工作;按照市里对应项目进展完成我区目录体系建设,最迟于2011年底前完成建设工作。
(十六)建设电子政务应用服务管理平台。
责任单位:区信息中心
主要内容:按照《深圳市电子政务应用服务规范》(编号:SZDB/Z 17—2008)建设罗湖区电子政务应用服务管理平台,包括:应用支撑平台、用户中心、数据中心、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全区各电子政务应用信息系统,形成以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授权管理、统一责任认定等为主要内容的信息保护和网络信任体系,服务于我区电子政务发展需求。一方面加强管理、减少重复投资,另一方面强化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市统一建设的内、外网安全支撑平台的技术要求,建设我区电子身份认证及数字签名系统,保障全区信息系统的安全使用。
罗湖区电子政务应用服务管理平台应作为我区电子政务建设的核心平台先行启动,才能及早制定和完成我区电子政务建设技术开发、数据集中、管理规范,也利于其他项目的快速进行。
建设周期:2009年12月底完成立项前期工作;2010年底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十七)建设和完善内、外网技术安全支撑平台。
责任单位:区信息中心
主要内容:按照市信息办统一技术平台的要求,以自主知识产权的公开密钥技术为基础,建设全区统一的内、外网安全支撑平台,形成以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等为主要内容的信息保护和网络信任体系。
建设周期: 2009年底完成内网安全平台设计方案及项目前期工作;2010年底完成内网安全平台项目建设工作;2010年6月完成外网安全平台设计方案及项目前期工作;2011年底完成外网安全平台项目建设工作。
(十八)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责任单位:区信息中心
主要内容:按照市信息办和相关部门的统一技术要求,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特别是对新建的电子政务项目从立项开始就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同步进行,对重要信息系统定期进行安全测试和风险评估。包括三方面内容: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设统一信息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罗湖区信息安全监控管理二期工程);建设信息安全应急响应和灾难备份基础设施,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网络失窃密的防范能力和及时发现、处置和应对突发信息安全事件的能力,全面提高电子政务信息安全防护能力,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其中,罗湖区数据集中存储和灾备系统(内外网各一套)已经列入2009年投资计划。
建设周期:2010年底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各项方案。
由区信息中心委托专业机构,制定构建阳光政府整体方案、技术标准、管理规范,确保2009年底完成总体项目的立项工作。对承担18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任务分解的内容落实项目的工作时间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7月底前向区阳光办报告。
(二)建立检查督查机制。
各单位将落实构建阳光政府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每月底向区阳光办报告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区政府督查室要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区阳光办将不定期对各项目情况进行检查,9月份将组织一次中期检查。
(三)保障项目建设资金。
上述18个项目都作为阳光政府项目子项目,由各主办单位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报区发改局立项审批,由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资金。
(四)加强技术保障工作。
区信息中心要尽快完善电子政务建设标准、统一技术要求、制定罗湖区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实现罗湖区电子政务建设的统一用户管理、统一数据管理、统一门户、统一沟通、统一数据分析等。对实施的电子政务项目方案做好技术论证,保障电子政务项目方案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