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员会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09-10-13

名 称: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创建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同志嘉奖奖励的决定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创建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同志嘉奖奖励的决定

来源:​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员会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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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工委,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处以上单位:


  2009年5月18日,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我区被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2005—2008年度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区)”的荣誉称号,受到隆重表彰。中央综治委、中央组织部同时对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区)的党政领导和主管领导进行嘉奖。我区刘学强、鲁毅、王智敏、朱惠添4名同志获得嘉奖。

  “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是罗湖又一张亮丽的名片,是我区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平安罗湖”具体成效的体现,是我区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维稳综治政法队伍共同努力的结果。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和完善领导责任制的奖惩、激励机制,区委、区政府决定:对在2005至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曾节等22位同志(具体名单附后,已受中央综治委和中央组织部嘉奖的领导除外)予以嘉奖。

  希望受嘉奖的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勤奋工作,为我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创造新的成绩。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嘉奖决定存入干部本人档案,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全区领导干部同志要以受到嘉奖的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学习他们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一方平安的工作方法;学习他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勇于创新,努力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的工作作风。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维护我区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创建工作有突出贡献人员名单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员会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创建工作有突出贡献人员名单

  

  曾  节(区委副书记)

  倪泽望(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张  斌(区政府副区长)

  丁建华(区法院院长)

  孟昭文(区检察院检察长)

  李广开(区监察局局长)

  邓成林(罗湖公安分局政委)

  叶子强(区司法局局长)

  邹永雄(区劳动局局长)

  罗志威(区信访局局长)

  王  琦(区安监局局长)

  甘小娟(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主任)

  杨冬柏(黄贝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邓志强(南湖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谢芝财(东门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赖炳良(笋岗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周建文(清水河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卢章远(翠竹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陈学度(东晓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罗学怡(东湖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梁钜坤(莲塘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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