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民政府公报 > 2007 > 2007年7月4日 第4期(总第 43 期)
发布机构: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2007-10-11
名 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7年5月16日)
罗府办〔2007〕31号
《深圳市罗湖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五届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请径与区妇儿工委办联系。
深圳市罗湖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推动我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切实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对象及程序
(一)享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以下简称“婚检”)的服务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罗湖辖区的准婚人员均可享受免费婚检服务。每对准婚人员只可享受一次免费婚检。
(二)享受免费婚检的时限:
结婚登记前3个月以及登记结婚后4个月内。
(三)免费婚检服务机构:
罗湖区妇幼保健院,罗湖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四)免费婚检申请程序:
1.领取申请表。男女双方可到本区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或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罗湖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以下简称《免费婚检申请表》),也可通过罗湖社区家园网、罗湖区民政局、罗湖区人口计生局、罗湖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罗湖区妇幼保健院等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免费婚检申请表》。
2.登记检查。男女双方按表格要求填写一式两份,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免费婚检服务机构检查。服务机构要对服务对象进行审核登记(查验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提供规定的免费服务项目,并根据服务对象的检查结果,提出医学意见。服务对象对免费检查项目及检查结论签字确认。需做进一步检查的,婚检医生应向服务对象说明,在服务对象自愿的前提下,自费进行检查。
二、服务内容
免费婚检服务项目包括: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婚前医学检查(基本检查项目)。
(一)婚前卫生指导。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进行以生殖健康为目的,与婚育有关的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1.讲授有关性卫生知识;2.讲授影响婚育有关疾病知识;3.受孕前的心理和生理准备,环境与疾病因素对后代的影响;4.新婚避孕知识及计划生育指导;5.遗传病咨询和基本知识讲座;6.其他生殖健康知识。
(二)婚前医学咨询。婚检医生对医学检查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服务对象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交换意见,帮助受检对象在知情的基础上做出恰当的决定。
(三)基本婚检项目。1.基本体格检查项目: 内科、外科、五官科、内外生殖器官的发育情况。2.基本辅助检查项目:胸部透视、血常规(五分类)、血型、地中海贫血筛查、尿常规、HIV(艾滋病初筛、梅毒血清试验、肝功能(SGPT)+乙肝表面抗原检测、女性阴道分泌物(白带常规)检查。
除以上政府提供的免费婚检项目外,可根据医学建议和自愿原则确定其它自费检查项目。
三、检查费用
区财政按每对婚检人员395元的标准,将检查费用核拨给免费婚检服务机构。
四、相关部门职责
(一)区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婚前医学检查的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婚前医学检查的宣传和服务工作。
(二)区财政局:负责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项目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监督管理核准婚检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婚前医学检查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三)区卫生局:区卫生局为免费婚检项目的技术服务管理部门。要督促免费婚检服务机构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改进医务人员在婚检过程中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安排专人负责收集管理婚前医学检查信息资料,定期统计、汇总、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和采取相应的措施。负责编印婚检相关的宣传资料和举办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向区妇儿工委及相关成员单位提供婚检情况资料。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接受区卫生局免费婚检项目的技术服务归口管理。负责督促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改进医务人员在婚检过程中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安排专人负责收集管理婚前医学检查信息资料,定期统计、汇总、分析并报送区卫生局。协助区卫生局编写婚检相关的宣传资料。负责利用网上婚育学校、社区人口计生论坛、计生宣传专栏大力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优生优育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动员和指导前来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而未进行婚检的夫妇,自觉参加免费婚检。
(五)区民政局:负责落实新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积极宣传、动员前来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主动实行婚检,并负责向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发放《免费婚检申请表》,派发婚检宣传资料,定期将辖区户籍人口的婚姻登记情况向卫生部门报告。
(六)区妇联:以社区为阵地,在广大妇女中宣传有关婚前检查、优生优育的好处、婚检的内容、免费婚检的流程及政府出台的实施免费婚检的相关政策、文件。提高广大女青年自觉积极参与婚前健康检查重要性的意识。
(七)团区委: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作用,向男女青年宣传有关婚前检查、优生优育的好处、婚检的内容、免费婚检的流程及政府出台的实施免费婚检的相关政策、文件等相关知识。在男女青年中大力倡导婚前医学检查的目的意义,提高男女青年对婚检重要性的认识,自觉主动参加婚检。
(八)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站:广泛开展与婚检、优生优育相关的各种宣传、咨询活动,将免费婚检的宣传资料派发到各家各户,扩大婚检知识的覆盖面。各社区工作站妇女干部和计生干部要掌握好本辖区未婚青年的情况,及时动员说服引导准婚人士主动接受免费婚检。
五、管理与监督
(一)资金管理。1.免费婚检资金实行专款专用。2.免费婚检服务机构按照实际婚前检查人数,每半年统计一次免费检查费用(按每对婚检人员395元统计),汇总上报区卫生局审核、备案。3.区卫生局要严格审核把关,每半年汇总相关资料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按实际检查人数,与区卫生局结算,区卫生局将该款项划拨给区免费婚检服务机构。
(二)免费婚检服务机构管理。1.免费婚检服务机构必须指定具有婚检专项服务项目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从事免费婚检服务工作。2.从事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的审核及技术服务的相关人员,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严守职业道德,不得私自收受免费婚检当事人的任何钱物。对参加婚检当事人的婚检结果一律保密,不得对外泄露。如有违反,所在婚检服务机构必须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三)享受免费婚检服务对象的管理。享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服务对象如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免费检查服务,婚检服务机构或服务对象户籍所在的社区工作站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警告,并追回其检查费用。
(四)监督检查机构及要求。1.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为免费婚检服务项目监督机构,要定期对免费婚检服务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免费婚检工作正常运作。2.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是提高人口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社会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要常抓不懈。各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狠抓落实;要加强沟通,互相支持,互通信息,共同配合,确保免费婚检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