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2007-10-11

名 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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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府办〔2007〕34号

  

  《深圳市罗湖区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深圳市罗湖区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区各相关行政机关与街道办事处共同做好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强力推进基层执法,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的决定》(深府〔2006〕268号,以下简称《决定》)的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决定建立《深圳市罗湖

  区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  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为区委(政府)办、区贸工局、罗湖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事局(编办)、区劳动局、区建设局、区文化局、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安监局、区监察局、罗湖工商分局、罗湖质监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如因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增加工作部门。

  参加联席会议的成员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

  第三条  联席会议设召集人一名,副召集人两名,负责召集联席会议。

  召集人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副召集人由分管综合执法工作的副区长及区城管执法局局长担任。

  第四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

  (一)通报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行政机关有关综合执法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主要任务;

  (二)了解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行政机关在推进街道综合执法方面的工作情况和意见,掌握全区街道综合执法进展情况;

  (三)研究解决街道综合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疑点问题;

  (四)协调街道综合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争议,促进各街道办事处与相关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联系、协调和配合,增强街道综合执法合力;

  (五)研究、探索有关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

  (六)研究、协调有关街道综合执法阶段性或专项性的执法活动;

  (七)其他需要研究的相关事项。

  第五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协调科),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执法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和区城管执法局有关人员组成。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联络、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沟通有关综合执法的信息;

  (二)组织、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街道综合执法工作;

  (三)收集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行政机关开展综合执法工作情况和执法工作信息,编制工作简报;

  (四)负责联席会议会务工作,做好联席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

  (五)督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六)督促、检查、考核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决定》的情况,对成员单位提出的议题及时提交联席会议讨论;

  (七)决定、组织、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

  (八)总结和上报相关工作报告;

  (九)负责有关综合执法文件运转、归档和其它日常事务性工作;

  (十)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联络员的职责是:

  (一)负责本部门提交联席会议讨论议题的准备工作;

  (二)收集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本部门有关综合执法方面的工作信息、材料、问题和建议;

  (三)协助做好联席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以及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会议召集工作;

  (四)督促本部门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并将办理结果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

  (五)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九条  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有重大事项可临时决定召开。

  第十条  召开联席会议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前3天将会议议题、开会时间、地点通知成员单位和列席人员。临时召开的会议,可以届时通知。

  第十一条  凡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需先提交相关部门充分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可选方案。

  联席会议研究讨论议题时,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决定事项时,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有重大分歧的,由召集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暂缓决定的意见。

  每次联席会议应当形成联席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各成员单位。

  第十二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议,通报有关工作情况,讨论日常事务,议定提交联席会议审议的议题,布置下一步工作。

  第十三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做好各类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罗湖区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撤销。

  

  罗湖区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倪泽望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召集人:张  斌  副区长

  陈  伟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成    员:廖锦文  区委(政府)办调研员

  陈尧烈  区贸工局副局长

  李建强  罗湖公安分局副局长

  顾南玲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杨文秀  区编办副主任

  何睦强  区劳动局副局长

  曾  强  区建设(住宅)局副局长

  肖  明  区文化局副调研员

  董书贤  区卫生局副调研员

  蔡小华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调研员

  石云华  区环保局副局长

  黄  肃  区城管执法局调研员

  张伟强  区安监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李  瑜  区监察局副局长

  刘素光  罗湖工商分局副局长                                                                        

  魏伟泉  罗湖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副局长

  马领会  黄贝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卢耀明  南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罗建庆  桂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科  东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张端良  笋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杜  阳  清水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锦明  翠竹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运庆  东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曾照兰  东湖街道党工委委员

  程建群  莲塘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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