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民政府公报 > 2003 > 2003年10月8日 第 6 期(总第 6 期)
发布机构:罗湖区委组织部发布日期:2003-10-08
名 称:罗湖区委组织部罗湖区人事局关于印发《罗湖区岗位责任制若干规定》的通知
(2003年8月19日)
罗组通〔2003〕49号
为加强机关建设,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制订《罗湖区岗位责任制若干规定》,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罗湖区岗位责任制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建设,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区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机关岗位责任制是在党政机关中实行的工作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全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工作任务、职责范围、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明确具体规定所有工作人员的职位、职权、责任和奖惩条件。
第五条 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根据自己的职位,制定岗位责任制,经讨论修改,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付诸实施。
领导干部的岗位责任制,要由本人起草,交下一级讨论,再由上一级审定后实施。
第六条 岗位责任制一经确立,所有工作人员都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七条 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工作任务。明确规定每个工作人员应承担的具体职能业务和必须完成的任务。
(二)工作权限。明确规定每个工作人员在人事、业务、财务上以及其他方面所应行使的权力(如主管多少下属,有权处理什么业务事项,在谁的直接领导下工作等)。
(三)工作标准。必须实行目标管理,明确规定每个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时在质量、数量和时限上的具体要求。
(四)工作责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行使工作职权时在行政上、法律上所应负的责任。
(五)共同要求。对工作人员在政治态度、思想品质、学习效果、遵纪守法等方面提出基本要求。
第八条 结合岗位责任制,明确、具体地制定思想政治工作、学习、会议、财务等各项机关管理制度。
第九条 岗位责任制的基本形式:
(一)签订岗位责任书。岗位责任书主要内容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与职权、岗位工作标准、考评办法、奖惩标准等。每个工作人员必须与其所属领导签订岗位责任书,逐级签订,逐级负责。
(二)制订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单位或部门将所有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权限等明确具体加以规定,并公布实施。
第十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考核按照《罗湖区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执行。
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的奖惩按照《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奖励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区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各单位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