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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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国资委、集资办),为罗湖区政府直属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内设办公室、预算科、行政政法财务管理科、国库科、事业财务管理科、非税收入管理科、基建财务管理科、会计事务管理科、财政监察科、国有资产管理科、产权科、集体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13个科室。主要职责是:承担我区区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拟订财政发展规划,提出本区财政年度预算(草案)、部门预算、社会保障预算案、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组织预算执行;依法对集体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维护集体资产的合法权益,保障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组织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和产权登记,对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予以备案或核准,调解处理国有资产产权纠纷。

  (二)人员构成情况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国资委、集资办)共有公务员编制41名(在编40名),工勤编4名(在编4名),雇员4名,聘用人员12名。离退休财政供给人员20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稳固培植税源,促进辖区经济平稳发展,税收收入再创历史新高。

  2、重点保障民生投入,降低行政成本,严控“三公”经费,建立公开透明预算机制。

  3、深化改革,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4、创新制度,依法规范财政管理,努力建设现代财政制度。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1696.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8.08万元,上年结转58.8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1696.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696.89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076.49万元,占6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3.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2.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3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20.4万元,占37%,主要支出项目有预决算编制、会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监察、信息化建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7.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5万元,主要包括:(1)公务车保有量 1 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 3.15 万元。由于公车改革,按规定保留1辆公务用车。比2014年预算减少40.95万元,下降92.86%

  2.公务接待费支出4.06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13.58万元,下降76.98%。

      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零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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