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区人大监督。
一、主要职能
罗湖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集资办)为罗湖区政府直属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内设10个科室。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区有关实施办法和制度草案,经批准后监督执行;区级财政收支管理;组织预算执行;管理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财政国库和财政性资金账户;监督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调查研究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案;管理和监督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依法对集体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维护集体资产的合法权益,保障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本单位内设10个科室,单位行政编45个,在编43人;雇员编4个,在编3人;离退休人员23人。实有公务用车1辆。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2017年,我局将围绕“一中心两突破”的目标,撸起袖子加油干。“一中心”即以做好财力保障为中心,努力确保“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东进战略”、城市更新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顺利推进;“两突破”,一是区属国有企业改革要有所突破,二是集体资产“四个平台”的监管效能要有所突破。一是强化收入组织。密切关注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政策调整,积极争取上级财力倾斜;扎实做好收入组织工作,保障“营改增”后增值税等重点税源的征收;发挥城市更新、大梧桐新兴产业带等大型经济项目的龙头带动作用,提升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二是紧盯支出管理。加强预算编制源头管理,深入推进财政项目库建设,强化支出主体责任,科学预判收支,及时开展预算调整,合理安排重点项目,确保民生支出和重点工作双轮并进,支出进度达到时序要求。三是深入推进改革。破立结合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以少而精为改革方向,构建扁平、高效、透明的国资监管体系,重新激发区属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生命力;加强协调,打通“四个平台”与市区其他监管平台的对接通道,提升集资监管效能;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管理体系,促进社会组织培育;深化专项资金管理和全口径预算改革,确保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领域和环节。
四、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部门预算规模为799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73.65万元,基金预算0万元。具体包括:
(一)基本支出1463.6万元。具体支出内容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133.1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0.9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3、公用经费99.47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6510.04万元。其中:
1、一般性项目支出1389.90万元
(1)全区国库集中支付代理手续费及系统维护费729.68万元。
(2)预算管理、财政综合业务管理等业务费369.8万元。
(3)一般性行政管理业务费241.42万元。
(4)预算准备金49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中不可预见的政策性支出等,按照项目支出的5%以内的规模预留。
2、专项性项目支出5023万元,主要是纳入部门预算内管理的专项资金,包括:
(1)预留城市更新、拆迁赔偿等其他经费2120万元;
(2)全区31家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经济管理系统平台运营经费、股份合作公司年度审计经费、社区综合治理考核等项目经费2903万元。
3、政府投资项目支出97.14万元,主要用于罗湖区集体经济管理服务系统运维费。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7.18万元,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持平。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由区外事办和财政局统筹管理,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4.03万元,与2016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3.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相同。
六、2017年部门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