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现将罗湖区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审议。
一、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的背景
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的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从法律到规定,从体制到政策,从存量到增量,从体系到科目,财政改革的广度、深度、强度前所未有,处于过渡期的预算调整相应较频繁,调整资金量也较大。一是2015年随着辖区城市更新逐步推开,产业转型稳步进行,辖区经济获得了长足发展,各收入征管部门加大风险管理和清收入库,再加上金融证券市场和房地产业等两市快速增长,1-11月已超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预计全年将比预算出现较大幅度超收;二是从2015年1月1日起,新《预算法》正式实施,围绕稳增长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目标,中央和省市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年度预算执行和历年存量资金盘活使用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将2012年及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一律作为结余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三是部分年初根据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预留的中央和省市津补贴结构调整、养老保险改革等项目经费,在实际执行时,由于政策落地时间和实际情况等发生了变化,相应调整项目经费;四是市财委对水利基金等部分市区上解和转移支付项目有一些新的要求和做法,区里根据市文件通知需进行相应调整。
二、关于2015年财政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全区上下团结一心、开拓进取,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成绩。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财税部门依法组织收入,科学安排支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1-11月,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816,3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5.67%,比上年同期增收192,254万元,增长30.81%。
(一)可安排超收收入情况
根据1-11月我区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及各征管部门测算,预计全年我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32,0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27.33%,比年初预算增加126,3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计完成218,882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40.98%,比年初预算增加66,274万元;加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000万元,调入资金230,27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26,828万元,预计全年财政总收入完成1,362,987万元,剔除上级财政一次性补助等列收列支项目后,实际可安排超收资金176,447万元。
(二)可安排预算调整资金情况
根据《预算法》规定,结合2015年预算实际执行情况,我们在年度预算支出中调剂出162,083万元用于年终各项资金的安排,其中有80,561万元在2015年年中进行了第一次预算调整,主要安排用于产业引导基金80,000万元及追加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民生项目561万元,以提高预算执行率,加快执行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该年中调整事项已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剔除上述已经调整事项后,此次实际可安排年底预算调整资金为81,522万元。
(三)可安排调入资金情况
根据中央关于盘活存量资金有关政策精神,结合市审计要求,我们清理出年度可安排调入资金18,636万元,主要包括:一是盘活2014年结余资金16,568万元,二是将政府性基金超过规定比例的结转资金1,683万元和历年滚存结余385万元,合计2,06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
上述三方面合计,我区2015年可安排财政超收收入和预算调整资金共357,166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上级财政部门的结算事项尚未下达,市对区特定转移支付规模还不能确定,以上只是初步预测结果,决算数会略有出入。
三、关于2015年财政超收收入和预算调整资金的安排
(一)安排原则
根据中央“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经济工作指导思想,结合市财委对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具体指导意见和我区实际情况,建议对预算超收收入和调整资金按以下原则安排: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根据《预算法》规定,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中央政策文件精神,盘活存量资金应尽快使用完毕,不得再形成沉淀,到期如不能完成支出的,需进行收回再安排。
二是集中财力办大事。从促进辖区产业转型升级出发,厉行勤俭节约,将年度预算调整资金集中起来,通过设立产业引导基金,重点用于城市更新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实事、购置产业用房和天使基金等方面,支持、引导总部经济落户罗湖,提高辖区公共服务水平。
三是切实在当年形成有效支出。对当年预算调整资金的安排,首先保障刚性必保支出,继续加大对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投入,其次要安排切实可行项目,避免再次结余,造成资金沉淀。
(二)安排内容
1、一般公共预算
从上述原则出发,建议对2015年可安排财政超收收入和预算调整资金357,166万元作如下安排:
(1)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5,083万元。根据《预算法》第六十六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将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超收126,300万元、上级补助超收50,147万元、调入资金18,636万元,合计195,083万元全部转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并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为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保证及时用款而设置预算周转资金,各级政府从本级政府预算的结余中设置和补充,其额度应当逐步达到本级政府预算支出总额的4%”,据此设置2015年预算周转金37,000万元。
(2)安排产业引导基金扩资78,561万元。
(3)安排上解支出2,000万元。根据《深圳市财委关于我市路隧偿还及发展专项资金上解事宜的通知》(深财建〔2015〕34号)要求,自2015年起,路隧专项资金各区通过财政体制上解结算,不再采用原汇缴集散账户后统一拨付的方式,因此年初在一般公共预算中预留的上缴市路遂改革经费2,000万元划转到上解支出安排。
(4)安排民计民生支出961万元。主要用于安排追加住院医师、规培医师培训等经费。
(5)年中预算调整安排80,561万元(已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建议对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作如下调整:
(1)收入方面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553万元,具体包括:城市更新项目地价款9,476万元、土地出让收入286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6,187万元。
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1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85万元,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6,553万元。
(2)支出方面
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401万元,具体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7,512万元(其中城市建设支出7,392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120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3,836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1,028万元、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支出15万元,文化事业彩票公益金支出10万元(由区民政、福利中心等部门向市申报,市再向区下达具体项目)。
加上结转下年支出2,084万元,调出资金2,068万元,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6,553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全年预算尚未执行完毕,以上政府性基金收支均为预计数,实际如有增减变化,均在当年调出资金中调整。
3、盘活存量资金
根据中央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政策精神,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15年我们安排盘活存量资金使用方案579,788万元,并根据市财委要求和实际项目开展情况,当年从集散户等各财政专户清理调入202,627万元,其余377,161万元在2016年视实际使用需求逐步调入使用。
截至目前,2015年已调入盘活存量资金202,627万元中,实际支出101,117万元,其余101,510万元由于实际执行政策与当时市里预通知发生变化或政策出台时间延后等原因,导致当年无法完成支出。根据国务院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政策精神,已调入当年预算的存量资金当年必须支出完毕,以避免形成二次沉淀。据此,我们对预计无法按原计划支出的2015年盘活存量资金101,510万元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调减工资津补贴结构调整等经费101,510万元。
(2)调增产业引导基金扩资等101,510万元。一是产业引导基金调增101,439万元。二是家禽经营档生鲜上市档口改造及关闭转岗经费补助调增71万元。以上合计调增101,510万元。
四、需要说明事项
以上为罗湖区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需要说明的是,方案是根据今年1-11月的收入情况预测,根据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当年实际收支如有增减变化,均在预算稳定调节金中调整。此外,当年上解支出是按年初市财政预通知预留,如结算时有变化,我区将遵照正式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