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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我们对年初预算已安排、但由于政策变化等原因确定年内无法实施的项目,现申请予以预算调整。经统计,共有各部门退回指标及预留上缴水利基金等年初项目指标80561万元。从辖区产业发展及民生保障出发,建议调整用于我区民生改善经费561万元及通过设立引导基金或者市场评估议价等方式购买产业用房经费8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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