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6.54万元的69.6%,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9万元,增长7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0.29万元的96.6%,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28万元,增长--(基数为0,不可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2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6.11万元的69.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1万元,增长6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0万元的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2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6.11万元的69.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1万元,增长6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0.15万元的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情况:因公出国(境)活动增多,公务用车使用频率高,导致全年实际支出大于上年决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28万元,占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7万元,占93.8%;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28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为赴香港参加香港法律周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出国相关差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7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燃油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和车辆维修费等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共接待国外、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我单位2024年度无公务接待发生。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