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事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单位。
二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5.6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49.8万元的71.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51万元,增长4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0万元的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6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49.8万元的71.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51万元,增长4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17.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8万元的99.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98万元,增长--(基数为0,不可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6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31.8万元的55.5%,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47万元,下降2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0万元的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情况:原有公务用车报废,新购公务用车1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6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17.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65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的车辆维修、过桥过路、燃油费、停车费、保险费等开支。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中的车辆数不一致,主要原因是有1辆单位用于小型消防站的水罐泡沫消防车无财政拨款开支的运行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来访单位交流工作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发生外事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发生其他国内公务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本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