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5.3万元的48.3%,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2万元,下降3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0万元的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5.3万元的48.3%,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2万元,下降3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0万元的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5.3万元的48.3%,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2万元,下降3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0万元的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情况: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度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6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综合业务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等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发生外事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发生其他国内公务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我部门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发生。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