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3.25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4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是2023年以前,我区各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数暂按0万元填报,在预算执行时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从预算准备金调剂安排。2024年起,按照《关于优化深圳市本级因公出国经费审核程序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部门出国计划初审情况在年初预算编制。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公务接待支出。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管理,我单位公务接待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编制预算,因此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13.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13.25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40万元,主要是存量运行维护的车辆数量为5部,与2023年相同;根据财政资金安排情况,结合我单位车辆状况等情况,202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有所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