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5.13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5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00 万元,主要是2023年以前,我区各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数暂按0万元填报,在预算执行时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从预算准备金调剂安排。2024年起,按照《关于优化深圳市本级因公出国经费审核程序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部门出国计划初审情况在年初预算编制。
⒉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62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4.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4.51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51万元,单位实有编制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主要开支为公车维修、保险费用等。预算增加的原因是: 2022年因油卡余额较多,大幅核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现油卡余额已消化完毕,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重新按不超过标准安排预算,较上年略有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