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2024年部门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深圳市罗湖区环卫机运队,深圳市罗湖区机械化清扫所,深圳市罗湖区市政园林管理所,深圳市罗湖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所共5家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4.92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5.6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是2023年以前,我区各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数暂按0万元填报,在预算执行时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从预算准备金调剂安排。2024年起,按照《关于优化深圳市本级因公出国经费审核程序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部门出国计划初审情况在年初预算编制。
⒉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1.60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0.13万元,主要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压缩开支。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23.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是待完成车辆报废审批以及购置车辆审批后报区财政申请相关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23.32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5.48万元,主要是2023年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新购2辆新能源车,按照定额标准比燃油车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