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深圳市罗湖区重点片区发展中心、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中心共3家基层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5.90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是存量公务车数量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是2023年以前,我区各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数暂按0万元填报,在预算执行时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从预算准备金调剂安排。2024年起,按照《关于优化深圳市本级因公出国经费审核程序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部门出国计划初审情况在年初预算编制。
⒉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本年度无预算。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15.9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是我部门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15.90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是存量公务车数量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是用于部门6辆公务用车的日常公务出行费用,包括公务用车油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路桥费等。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