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37.10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是2023年以前,我区各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数暂按0万元填报,在预算执行时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从预算准备金调剂安排。2024年起,按照《关于优化深圳市本级因公出国经费审核程序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部门出国计划初审情况在年初预算编制。
⒉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原则,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37.1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0万元,主要是未增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37.10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开支情况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