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2023年部门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深圳市罗湖区环卫机运队,深圳市罗湖区机械化清扫所,深圳市罗湖区市政园林管理所,深圳市罗湖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所共5家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4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23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2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3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是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待完成车辆报废审批以及购置车辆审批后报区财政申请相关经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3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是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以及深圳市罗湖区市政园林管理所根据相关标准,2023年度预算合计为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