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84.27万元,完成预算3,179.89万元的71.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84.27万元,完成预算3,179.89万元的71.8%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524.08万元,完成预算561.14 万元的93.4%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60.19万元,完成预算2,618.75万元的67.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0% 。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 预算数的主要情况:本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减少,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购置数量比上年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84.27万元,占10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84.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524.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2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760.19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90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与资产占有情况中的车辆一致。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支出为0,无支出明细列示 ,共接待国外、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本部门本年度未产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