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深圳市罗湖区建筑工务署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62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25万元减少7.63万元。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我署“三公”经费主要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上一年根据公务用车的上限经费标准测算编制,2021年度紧抓落实“过紧日子”原则,厉行节约,故实际开支较全年预算数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62万元,占1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5.62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各项公务接待活动,共接待国外、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