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包括深圳市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本级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共1个单位,无内设机构,无下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深圳市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2021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2 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5 万元减少1.13 万元。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2万元,占10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 2020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与2020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52 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4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深圳市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共接待国外、境外来访团组0 个,来访外宾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 次,接待人数共0 人,与2020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动。